的规则,那么就没法干涉政府行事;如果他不肯遵守自己定下的规则,那么我们也无需再理会总统的命令。当然,作为中华革命党的领袖,孙中山还是能够通过党内组织对政府内部的党员下令的,不过这属于规则之内的合法斗争,我们并不否认这种斗争的方式。只是,当前的总理负责制总理有一票否决权,因此这样的斗争还动摇不了新政府的运行…”
作为中央候补委员的李大钊虽然不是第一次参加这次会议,但是比起第一次参加党的中央会议时他显得要沉稳了许多。因为党的中央会议和他想象的有很大的不同,虽然党的中央会议并不避讳探讨革命理论,但是探讨这些革命理论的前提都是为了解决现实中的问题,这同党的对外宣传活动中主要宣传革命理论和揭发地主阶级、资产阶级的压迫实证是完全不同的。
在这样的会议上大段复制革命理论并不能引起其他委员们的支持,他们只会觉得你过于教条主义了。毕竟,理论如果不能指导实践,那么肚子里有再多丰富的理论也只是一个两脚书橱而已。而一旦各位委员认为你并不适合实践工作,那么你就得不到资源,也没有工作可做。
在这种环境中,李大钊也渐渐意识到,并不是入了党就可以成为一名革命者的,你还必须要经受的起党内的争斗,从而获得革命的资源,这才能够真正的去实践革命。在这样的情况下,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是第一位的,对于那些连本职工作都不能胜任的同志,不要说插手其他同志的工作,就连自己的本职工作都未必能够保得住。
就这一点而言,共和党内的斗争实际上要比北洋团体和南方革命党内更为激烈。因为共和党内所有的资源都归于党而不是个人,今天你在这个位置上能够调动多少资源,等你离开了这个位置,那几乎就不能再调动一丝一毫了。
而不管是北洋团体还是南方革命党,资源都是党员入伙带来的,只有少部分才是党所拥有的。你可以开除一个党员或一个将领,但是你不能指望他会把自己的资源留给继任者。北洋团体的兵为将有模式,南方革命党中也不少见,否则孙中山的二次革命也就不会乏人响应了。
因为党内组织模式的不同,共和党内部的斗争就不会如同南方革命党和北洋团体那样显得温情脉脉,双方意见不同时,失败的一方宣布退党或下野就算结束了。党内的斗争一旦挑起,胜利者就会拿走失败者的一切,不会允许失败者还有东山再起的机会。
正因为共和党内的斗争如此凶险,见过了失败者下场后的党内同志们一般不会轻易的挑起斗争,党内反而要比北洋团体、南方革命党显得团结。因为这些团体党派失败者的下场并不怎么坏,他们斗争起来也就更加的肆无忌惮,甚至于把个人间的恩怨也带入到了党团之内。
就在李大钊观察着各位委员们的发言时,突然吴川点到了他的名字,“守常同志,婚姻法的编撰工作什么时候能够三读啊?”
革命委员会编制的法令,党的中央会议上一读,政协会议上二读,革命委员会中央大会上三读,三读之后即可形成为法律。李大钊反应迅速的向吴川回道:“二读的时候,一些政协委员对于法律规定:过往的一夫多妻婚姻也要求一一清理,并给与离婚女子能够独立生活的家产等几条感到不满;
还有些委员认为,‘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最大,因此要贯彻一夫一妻制度,就应该留下原配,把其他妻妾送出门去。并且此事应当先交付族内长辈调解,调解不成后再上法庭为好…”
随着李大钊把婚姻法二读中遇到的难题一一摆出,孟继周也出声附和道:“确实,这婚姻法虽然符合社会进步的要求,但是对于过去已经存在的婚姻也要采取强制一夫一妻措施,是不是过于严厉了?年轻人倒也罢了,那些40岁以上的家庭,如果把女子扫地出门,就算分得一些财产,今后恐怕也很难再婚了,要是无儿无女的下堂妇,难道真要让她们孤苦终老吗?”
宋云桐也笑着说道:“是啊,国外的法律不也有一个不上溯过去的规定吗,我看对于过去的一些事情是不是宽容一些为好?这样我们推行法律遇到的阻碍也会少一些。再说了,不仅仅民间存在着这样的问题,政府、军中、党内也都存在着不少这样的婚姻。比如吴禄贞将军,年少时风流多情,纳了好几房妾室,革命之后虽然端正了不少,但是那些妾室总不能让他再赶出门去吧?”
吴川瞧了一眼各位委员们看向自己的目光,冷淡而坚定的说道:“婚姻法这种事,不一刀切下去,今后永远弄不好。民间可以缓一缓,以劝说为主,但至少形式上的离婚必须要做到。
至于党政军等体制内部的成员,先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