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模样,否则以他俩的速度,程煜很是怀疑他们根本不会在这个茶摊附近停留。
而那两匹马,还真是在经过茶摊时没有做出任何提缰勒马的行为,卷起一阵尘土,径直奔向城墙的方向。
呃……
居然不是这俩人。
程煜吃了一嘴土,很是郁闷的重新坐下呸呸吐了两口唾沫。
眼看三分钟所剩无几,程煜心说这召唤术到了虚拟空间里难道不灵了?
城门方向,一匹快马却又疾驰而回。
程煜来到虚拟空间里之后,一共只见过两匹马,哪怕那两匹马是以二十多公里的时速跑过自己的眼前,但程煜依旧看的很清楚,一匹是枣红色的马,另一匹则是姜黄色的马,现在回来的这匹,从颜色上应该就是那两匹马其中之一——姜黄色。
马上之人一勒缰绳,马儿减速,在茶摊前停了下来。
跳下马背之后,那人四下寻找,程煜估计这是刚才那家伙在马上根本没注意茶摊这边,是以即便自己站起身来他也没看见,只是不知道怎么又拨转马头回到这里,但不管如何,这应该是召唤术的作用了。
于是乎,程煜站起身来,那人终于看见了程煜,顿时满脸喜色,双手连连挥舞,口中大喊:“哎哟,程老弟,你怎么在这儿呢,要不是在城门口见到你家安福儿,哥哥我简直要与你错过了。”说的也是口音略有些奇怪的吴东话。
程煜心道合着我在这个年代还是姓程么?还是说权杖修改来修改去,倒是依旧没给自己改名字?
但不管如何,这人显然是召唤术召来的,既然称呼自己为老弟,那么自己喊他一声哥哥总不会错。
“也怪弟弟我心急,想着哥哥今日归来,就到这茶摊来迎候,倒不曾想哥哥赶路着急,没看见我。”
程煜迎上前去,用吴东话回应,来人哈哈大笑,也不顾自己满身尘土,一把抱住了程煜。
“是为兄疏忽了,还得是程老弟心细,自己在这里,却让安福儿在城门口候着。走走走,你我兄弟二人同骑,今日回家,可是要好好喝上几杯。”
来人搀着程煜的胳膊,拖着他就到了那匹姜黄色的马前,自己一踩马磴子,翻身上马,同时手中用劲,竟然将程煜一把拎了起来,直接拽上了马背。
程煜暗暗心惊,要说使用了武术的情况下,自己应该也可以很轻松的把一个成年人拉上马,但这家伙,竟然也如此轻松,看来明朝的练家子还真不是盖的。
考虑到这个人有可能就是孙守义,是四名摸金校尉之一,而摸金校尉毫无疑问都是以武功见长的,仅凭一根飞虎爪就可以翻越城墙,上山下墓无所不能,一把将一个成年人拽上马匹,自然也不算太新鲜。
两人同乘一匹马,足以见得这俩人是相当好的关系,但程煜此刻还是带着小心,他着实不清楚,这个人究竟是不是就是自己的任务对象孙守义。
“老弟啊老弟,我们两个这一晃有四五年没见了吧?我这趟回来,想着先给你写封信,还生怕你把我给忘的了。”
“哥哥这是哪里话,我与哥哥相识多年,又岂会忘记。”
“但毕竟我们现在走的不是同一条路哎……你是官面上的人,我……你也知道的,讲不出口,拿不出手,要不是安福儿还是老样子,跟我讲了你在茶摊这边等了我快半天,我回到家也不见得敢去你家拜访。”
通过这番话,程煜立刻开始分析。
走的不是同一条路,而且自己这个身份是官面上的人,而对方则是讲不出口拿不出手,看来,不出意外,这就是孙守义了。两人四五年没见,说明孙守义和自己现在这个身份乃是故交,更大的可能就是一起长起来的发小儿。刚才看此人年纪大概在三十附近,虽说管自己叫老弟,自己称之为哥哥,但年岁相差应该不大,这意味着四五年前此人离开家,保不齐也是因为某件官司。
那么,这人就是孙守义的概率,应该很大了。
至于他口口声声的安福儿,根据程煜对明朝粗浅的了解,明朝名字后头带着儿字又没有姓的,多半是家中的仆人。
自己现在这个身份,家里请得起仆人,并且不是因为自己当了官……不对,自己应该并不是当了官,只是官面上的,否则哪怕是个九品官儿,也绝不可能孤身一人在这里等他。不是官,却又是官面上的,要么是给当官的当了师爷之类的辅助,要么就是从了吏,在当官的手下当差。
不管怎样,自己家请的起仆人是从前的事情,因为骑马的这人也认识那个仆人,那么说明这个安福儿保不齐年纪应该比他们俩都大,算是老仆,同时说明自己家里应该还算比较富庶,而这一点,从自己的打扮上也算是看得出来。
同时,程煜突然想起自己刚才喝茶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