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穿着平底鞋都累得不行了,秦子清脚下踩的可是至少五公分的高跟鞋,走路还和飞一样,真是了不起……
秦子清拿着粉盒在一旁补妆,连个眼神都没有赏给已经累成狗的玛莎:“这都是练出来的,以前我也只会穿着平底鞋四处撒欢。”
“没事儿练这个干什么?”玛莎痛苦地按着酸痛的腿,“多难受啊。”
秦子清“啪”地一声盖上粉盒:“有的时候,不是你想不练就能不练的。”
谁不想在这个世界上轻松地活着呢?
高跟鞋这种东西,对身体有百害而无一利,刚踩上去那几天,每天晚上小腿都硬得不成样子。
但是走着走着,也是习惯了。
秦子清盈盈的眸子中略有怅然,玛莎幽幽叹了口气:“大家都不太容易。”
老话说得好,欲戴皇冠,必承其重,想要做白富美,就要适应白富美圈子的环境,遵守那边的规则。
想想还是做一个普通人好,至少不用去迎合什么社交规则,成天和一群不熟的人虚与委蛇。
秦子清补完妆叫来了服务生,秦子清麻利地点完自己的把菜单递给玛莎:“哎,你知不知道,闻朗云喜欢吃什么?”
“不知道。”玛莎摇头,“我没见他有特别喜欢什么东西,而且我虽然和他认识的时间长,但是基本每次都是在工作,我们没有一起吃过饭的。”
“你怎么啥信息都不知道啊。”秦子清撅起嘴,有些不满,玛莎疑惑地看了她一眼:“我就是个打工人,也不贴身,懒得去问这些,说不定还会被认为是有小心思,谁敢啊……”
恩……也对哦。
秦子清叹了口气,摆摆手:“算了,不为难你了。”
服务生上菜很快,秦子清有一口没一口地吃着佳肴
玛莎就是个咸鱼傻大姐,成天就想着工作吃饱饭,问她上司喜欢什么东西,确实有些太难为她了,说不定现在问她闻朗云最常穿什么样的西装,她都说不出来。
看来只能问问祝伯母了。
秦子清咬着叉子,拿出手机编辑一条:【伯母,闻朗云有没有什么爱吃的东西?】
看时间,现在祝婉应该还在睡觉,国外人少,不愁订不到吃饭的地方。秦子清泰然自若地把手机放下,还没吃两口,提示音就响了起来。她微微皱着眉头一看,祝婉打了一大段字,几乎可以算得上是秒回。
祝伯母:【你要带他去外面吃饭还是自己做饭呢?我记得他小时候很喜欢吃一家餐馆的小排,不过长大之后就不知道他到底喜欢吃什么了,好像什么都一样,不怎么挑嘴。有一次我想试试他到底是不是什么都能吃下去,做了个榴莲炒鱿鱼,结果他试探着吃了一口,吐了!我那时候还放心了,原来孩子不是没有味觉哈哈哈哈。】
秦子清:“……”
榴莲……炒鱿鱼?
光是想象一下,都觉得那个味道让人难以忍受,闻朗云真是个狼灭,居然能吃一口下去。
【麻烦伯母把那家中餐馆的地址给我吧。】榴莲炒鱿鱼就算了。
祝婉直接发来一串数字:【哝,这个是那边那个老板的电话,我和他很熟,你直接打电话报我的名字就行。】
总算是有了点收获。
秦子清笑盈盈地道了谢,转头问道:【伯母怎么这么晚了还没睡呀?我记得现在国内是凌晨四点?】
祝婉这下没有秒回,而是过了好一会儿,才发道:【哎呀,刚才起夜,顺便就看见了,困了,睡觉去了哈。】
【恩,伯母好好休息,睡眠还是很重要的。】
秦子清放下手机撇撇嘴,这一看就是借口。
之前祝婉好像抱怨闻朗云对她管得相当严,按时吃饭早睡早起的,都分不清谁是长辈谁是小辈了,想来刚才这是在熬夜看剧。
都已经这个岁数了,还真是有活力……秦子清叹了口气。
不过现在她也没什么资格管着祝婉,毕竟本质上来说他们并没有什么关系。饭后秦子清告别了玛莎,定下了酒店,给闻朗云发了个时间地址,便美美地回去化妆换衣服了。
眼线眼影,口红,腮红,一个不落地扑在脸上,吹一个蓬松的发型,换上刚才买的那套美丽红裙,再披上一件外套,秦子清全副武装,来到了那家餐馆。
老板是个华裔,看见她,脸上露出了一丝慈爱的神情:“你就是秦子清小姐吧?祝姐和我打过招呼了,听说你要和朗云在这里吃饭?”说后边半句的时候,有些八卦。
秦子清露出一个完美的微笑:“是的,伯伯,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