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对常欢却没有多少记忆。
尤其是,常欢这两年的变化很大,自信,强大,美丽,跟以前那个自卑,不爱说话,只会干活让人没什么记忆的人,现在的常欢,第一眼看到对方,就无法让人忘怀。
“小燕,那是你姐姐吗?长得好漂亮啊!”
“是啊,她是我表姐!你们要一起去摘杏花吗?”
“不去了,那里有好多蜜蜂的。”
“啊,我怎么把这个给忘了?杏花树下,有人在养蜜蜂的,我们去了的二话,肯定会被蜜蜂蜇到的,怎么办呀?”廖小燕突然害怕了起来,“要不,要不我们去别的地方摘杏花,表姐,我们去摘别的花吧,我记得,山脚下有两三朱茶花,也是这个时候开的,我们过去看看吧!”
“也好,去看看茶花。”
茶花只有两三颗,养蜂蜜肯定是不够的,所以三人决定换一个方向,去摘茶花,用来泡水喝也是一样的。
常欢也是这么想的。
有蜜蜂多的地方,不去就是了。
三人换了个方向,村子里的孩子也跟着换了个方向,总之就是跟着常欢,常欢做什么,他们就跟着做什么。
大家手牵着手,一起走。
村子里的人都集中在了廖家那边看车子,所以没有人看到这些孩子们都跟着常欢等人去了山脚下摘茶花,茶花开的正正好,常欢看着非常漂亮,突然又舍不得摘了。
不过廖新婵和廖小燕是没有这种想法的,直接辣手摧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