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他说完了之后,由我们来照他的样子,正面提出主张,叙述正义的好处,让他回答,我们来驳辩,然后两方面都把所说的好处各自汇总起来,作一个总的比较,这样就势必要一个公证人来作裁判;不过如果象我们刚才那样讨论,采用彼此互相承认的办法,那我们自己就既是辩护人又当公证人了。
格:一点不错。
苏:你喜欢哪一种方法?
格:第二种。
苏:那么色拉叙马霍斯,请你从头回答我。你不是说极端的不正义比极端的正义有利吗?
色:我的确说过,并且我还说明过理由。
苏:你对于这个问题的看法究竟怎样?你或许认为正义与不正义是一善一恶吧!
色:这是明摆着的。
苏:正义是善,不正义是恶?
色:我的朋友,你真是一副好心肠。象我这样主张不正义有利,而正义有害的人,能说这种话吗?
苏:那你怎么说呢?
色:刚刚相反。
苏:你说正义就是恶吗?
色:不,我认为正义是天性忠厚,天真单纯。
苏:那么你说不正义是天性刻薄吗?
色:不是。我说它是精明的判断。
苏:色拉叙马霍斯,你真的认为不正义是既明智又能得益吗?
色:当然是的。至少那些能够征服许多城邦许多人民极端不正义者是如此。你或许以为我所说的不正义者指的是一些偷鸡摸狗之徒。不过即就是小偷小摸之徒吧,只要不被逮住,也自有其利益,虽然不能跟我刚才讲的窃国大盗相比。
苏:我想我并没有误会你的意思。不过你把不正义归在美德与智慧这一类,把正义归在相反的一类,我不能不表示惊讶。
色:我的确是这样分类的。
苏:我的朋友,你说得这样死,不留回环的余地,叫人家怎么跟你说呢?如果你在断言不正义有利的同时,能象别人一样承认它是一种恶一种不道德,我们按照常理还能往下谈;但是现在很清楚,你想主张不正义是美好和坚强有力;我们一向归之于正义的所有属性你要将它们归之于不正义。你胆大包天,竟然把不正义归到道德和智慧一类了。
色:你的感觉真是敏锐得了不起。
苏:你怎么说都行。只要我觉得你说的是由衷之言,我决不畏缩、躲避,我决定继续思索,继续辩论下去。色拉叙马霍斯,我看你现在的确不是在开玩笑,而是在亮出自己的真思想。
色:这是不是我的真思想,与你有什么相干?你能推翻这个说法吗?
苏:说得不错。不过你肯不肯再回答我一个问题:你认为一个正义者会不会想胜过别个正义者?
色:当然不会。否则他就不是现在的这个天真的好好先生了。
苏:他会不会想胜过别的正义行为?
色:不会。
苏:他会不会想胜过不正义的人,会不会自认为这是正义的事?
色:会的,而且还会想方设法做,不过他不会成功的。
苏:成不成功不是我要问的。我要问的是,一个正义的人不想胜过别的正义者,但是他想胜过不正义者,是不是?
色:是的。
苏:那么不正义者又怎么样呢?他想不想胜过正义的人和正义的事呢?
色:当然想。须知他是无论什么都想胜过的。
苏:他要不要求胜过别的不正义的人和事,使自己得益最多?
色:要求的。
苏:那么我们就可以这样说了:正义者不要求胜过同类,而要求胜过异类。至于不正义则对同类异类都要求胜过。
色:说得好极了。
苏:于是不正义者当然就又聪明又好,正义者又笨又坏了。
色:这也说得好。
苏:那么,不义者与又聪明又好的人相类,正义者则和他们不相类,是不是?
色:当然是的。性质相同的人相类,性质不同的人不相类。
苏:那么同类的人是不是性质相同?
色:怎么不是?
苏:很好!色拉叙马霍斯,你能说有的人“是音乐的”,有的人是“不音乐的”吗?
色:能说。
苏:哪个是“聪明的”,哪个是“不聪明的”呢?
色:“音乐的”那个当然是“聪明的”,“不音乐的”那个当然是“不聪明的”。
苏:你能说一个人聪明之处就是好处,不聪明之处就是坏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