狡猾贪婪的狐狸。有人说,干坏事而不被发觉很不容易。啊!普天之下,又有哪一件伟大的事情是容易的?无论如何,想要幸福只此一途。因为所有论证的结果都是指向这条道路。为了一切保密,我们拉宗派、搞集团;有辩论大师教我们讲话的艺术,向议会法庭作演说,硬逼软求,这样,我们可以尽得好处而不受惩罚。有人说,对于诸神,既不能骗,又不能逼。怎么不能?假定没有神,或者有神而神不关心人间的事情,那么做了坏事被神发觉也无所谓。假定有神,神又确实关心我们,那我们所知道的关于神的一切,也都是从故事和诗人们描述的神谱里来的。那里也同时告诉我们,祭祀、祷告、奉献祭品,就可以把诸神收买过来。对于诗人们的话,要么全信,要么全不信。如果我们信了,那我们就放手去干坏事,然后拿出一部分不义之财来设祭献神。如果我们是正义的,诸神当然不会惩罚我们,不过我们得拒绝不正义的利益。如果我们是不正义的,我们保住既得利益,犯罪以后向诸神祷告求情,最后还是安然无恙。有人说:不错,但是到来世,还是恶有恶报,报应在自己身上,或者在子孙身上。但是精明会算的先生们这样说:没关系,我们这里有灵验的特种仪式和一心赦罪的诸神,威名远扬的城邦都是这样宣布的。我们还有诸神之子,就是诗人和神的代言人,所有关于真理的消息都是这些智者透露给我们的。那么,还有什么理由让我们去选择正义,而舍弃极端的不正义呢?如果我们把正义只拿来装装门面,做出道貌岸然的样子,我们生前死后,对人对神就会左右逢源,无往而不利。这个道理,普通人和第一流的权威都是这么说的。根据上面说的这些,苏格拉底呀,怎么可能说服一个有聪明才智、有财富、有体力、有门第的人,叫他来尊重正义?这种人对于任何赞扬正义的说法,都只会嘲笑而已。照这么看,假如有人指出我们所说过的一切都是错的,假如有人真是心悦诚服地相信正义确是最善,那么他对于不正义者也会认为情有可原。他不会恼怒他们。因为他晓得,没有一个人真正心甘情愿实践正义的。除非那种生性刚正、嫉恶如仇,或者困学而知的人,才懂得为什么要存善去恶。不然就是因为怯懦、老迈或者其他缺点使他反对作恶--因为他实在没有力量作恶。这点再明白也没有了。这种人谁头一个掌权,谁就头一个尽量作恶,唯一的原因就是我跟我的朋友刚开始所讲的。我们对你说:“苏格拉底呀!这事说来也怪,你们自命为正义的歌颂者。可是,从古代载入史册的英雄起,一直到近代的普通人,没有一个人真正歌颂正义,谴责不正义,就是肯歌颂正义或谴责不正义,也不外乎是从名声、荣誉、利禄这些方面来说的。至于正义或不正义本身是什么?它们本身的力量何在?它们在人的心灵上,当神所不知,人所不见的时候,起什么作用?在诗歌里,或者私下谈话里,都没有人好好地描写过,没有人曾经指出过,不正义是心灵本身最大的丑恶,正义是最大的美德。要是一上来大家就这么说,从我们年轻时候起,就这样来说服我们,我们就用不着彼此间提防,每个人就都是自己最好的护卫者了。因为每个人都怕干坏事,怕在自己身上出现最大的丑恶。苏格拉底呀!关于正义和不正义,色拉叙马霍斯和其他的人毫无疑问是会说这些话的,甚至还要过头一点呢!这种说法,在我看来,其实是把正义和不正义的真实价值颠倒过来了。至于我个人,坦白地说,为了想听听你的反驳,我已经尽我所能,把问题说得清楚。你可别仅仅论证一下正义高于不正义就算了事,你一定得讲清楚,正义和不正义本身对它的所有者,有什么好处,有什么坏处。正如格劳孔所提出的,把两者的名丢掉。因为如果你不把双方真的名声去掉,而加上假的名声,我们就要说你所称赞的不是正义而是正义的外表。你所谴责的不是不正义,而是不正义的外表。你不过是劝不正义者不要让人发觉而已。我们就会认为你和色拉叙马霍斯的想法一致。正义是别人的好处,强者的利益,而不正义是对自己的利益,对弱者的祸害。你认为正义是至善之一,是世上最好的东西之一。那些所谓最好的东西,就是指不仅它们的结果好,尤其指它们本身好。比如视力、听力、智力、健康,以及其他德性,靠的是自己的本质而不是靠虚名,我要你赞扬的正义就是指这个--正义本身赐福于其所有者;不正义本身则贻祸于其所有者。尽管让别人去赞扬浮名实利吧。我可以从别人那里,但不能从你这里接受这种颂扬正义,谴责不正义的说法,接受这种赞美或嘲笑名誉、报酬的说法,除非你命令我这样做,因为你是毕生专心致志研究这个问题的人。我请你在辩论中不要仅仅证明正义高于不正义;你要证明二者本身各是什么?它们对于其所有者各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