坏伙伴的影响;一部分是自内的,是被自身的恶习性释放出来的。这种人的生活能不是这样吗?
阿:是这样。
苏:如果在一个国家里这种人只是少数,作为大多数的都是头脑清醒的人。那么,这少数人便会出国去做某一外国僭主的侍卫,或在某一可能的战争中做雇佣兵。但是如果他们生长在和平时期,他们便会留在本国作许多小恶。
阿:你指的是哪种恶?
苏:做小偷、强盗、扒手,剥人衣服的,抢劫神庙的,拐骗儿童的;如果生就一张油嘴,他们便流为告密人、伪证人或受贿者。
阿:你说这些是小恶,我想是有条件的,是因为这种人人数还少。
苏:是的。因为小恶是和大恶相比较的小。就给国家造成的苦害而言,这些恶加在一起和一个僭主暴君造成的危害相比,如俗话所说,还是小巫见大巫。然而一旦这种人及其追随者在一个国家里人数多得可观并且自己意识到自己的力量时,他们再利用上民众的愚昧,便会将自己的同伙之一,一个自己心灵里有最强大暴君的人扶上僭主暴君的宝座。
阿:这是很自然的,因为他或许是最专制的。
苏:因此,如果人民听之任之,当然没有问题。但是,如果国家拒绝他,那么,他就也会如上面说过的那个人打自己的父母一样,惩戒自己的祖国(如果他能做得到的话),把新的密友拉来置于自己的统制之下,把从前亲爱的母国--如克里特人称呼的--或祖国置于自己奴役之下。而这大概也就是这种人欲望的目的。
阿:是的,目的正在于此。
苏:因此,这种人掌权之前的私人生活不是如此吗:他们起初和一些随时准备为之帮闲的阿谀逢迎之徒为伍;而如果他们自己有求于人的话,他们也会奉迎拍马低三下四地表白自己的友谊,虽然一旦目的达到,他们又会另唱一个调门。
阿:的确如此。
苏:因此他们一生从来不真正和任何人交朋友。他们不是别人的主人便是别人的奴仆。僭主的天性是永远体会不到自由和真正友谊的滋味的。
阿:完全是的。
苏:因此,如果我们称他们是不可靠的人,不是对的吗?
阿:当然对!
苏:如果说我们前面一致同意的关于正义的定义是对的,那么我们关于不正义的描述就是不能再正确的了。
阿:的确,我们是正确的。
苏:关于最恶的人让我们一言以蔽之。他们是醒着时能够干出睡梦中的那种事的人。
阿:完全对。
苏:这恰恰是一个天生的僭主取得绝对权力时所发生的事情。他掌握这个权力时间越长,暴君的性质就越强。格劳孔(这时候插上来说):这是必然的。
苏:现在不是可以看出来了吗:最恶的人不也正是最为不幸的人吗?并且,因此,他执掌的专制权力愈大,掌权的时间愈长,事实上他的不幸也愈大,不幸的时间也愈长吗?当然,众人各有各的看法。
格:一定的。的确是这样。
苏:专制君主的人不是就象专制政治的国家吗?民主的人不也就象民主政治的国家吗?如此等等。
格:当然是的。
苏:我们可以作如下的推论:在美德和幸福方面,不同类型的个人间的对比关系就象不同类型的国家之间的对比关系。是吗?
格:怎么不是呢?
苏:那么,在美德方面僭主专政的国家和我们最初描述的王政国家对比起来怎么样呢?
格:它们正好相反:一个最善一个最恶。
苏:我不再往下深究哪个最善哪个最恶了。因为那是一明二白的。我要你判断一下,在幸福和不幸方面它们是否也如此相反?让我们不要只把眼光放在僭主一个人或他的少数随从身上以致眼花缭乱看不清问题。我们要既广泛又深入地观察整个城邦,应当经过这么巨细无遗地透视它的一切方面,透彻地理解了它的全部实际生活,再来发表我们的看法。
格:这是一个很好的动议。大家都很明白:没有一个城邦比僭主统治的城邦更不幸的,也没有一个城邦比王者统治的城邦更幸福的。
苏:这不也是一个很好的提议吗:在论及相应的个人时,我们要求讨论者能通过思考深入地一直理解到对象的心灵和个性,而不是象一个小孩子那样只看到外表便被僭主的威仪和生活环境所迷惑?只有这样的人才配得上作出判断,我们才应当倾听他的判断--特别是,假如他不仅看到过僭主在公众面前的表现,而且还曾经和僭主朝夕相处,亲眼目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