卯月:木旺,火相,水休,金囚,土死。
辰月:土旺,金相,火休,木囚,水死。
巳月:火旺,土相,木休,水囚,金死。
午月:火旺,土相,木休,水囚,金死。
未月:土旺,金相,火休,木囚,水死。
申月:金旺,水相,土休,火囚,木死。
酉月:金旺,水相,土休,火囚,木死。
戌月:土旺,金相,火休,木囚,水死。
亥月:水旺,木相,金休,土囚,火死。
子月:水旺,木相,金休,土囚,火死。
丑月:土旺,金相,火休,木囚,水死。
五行数理:金为七,木为八,水为六,火为九,土为五。
古人通过长期的接触和观察,认识到五行中的每一行都有不同的性能。“木曰曲直”,意思是木具有生长、升发的特性;“火曰炎上”,是火具有发热、向上的特性;“土爰稼墙”,是指土具有种植庄稼,生化
万物的特性;“金曰从革”,是金具有肃杀、变革的特性;“水曰润下”,是水具有滋润、向下的特性。古人基于这种认识,把宇宙间各种事物分别归属于五行,因此在概念上,已经不是木、火、土、金、水本身,而是一大类在特性上可相比拟的各种事物、现象所共有的抽象性能。
中国哲学史上的五行思想类别:“直到现在,我们基本上已把五行的各种意义分析过了,为了清楚起见,我们再把这几种意义综合列举如下:指五种行为原则,疑为荀子所持。指五种物性,如尚书洪范及周子太极图说所持。”指人类生活上的五种必须的物质条件,如左传里蔡墨所持。为分类学上的五种分类原则,如吕氏春秋所持。指借著阴阳二气之流动而存在的五种“存在形式”,如白虎通及黄帝内经素问所持。指木材(植物)、火炎、泥土、金属及流水。它们的象征意义分别为生机兴发,活动或变化,孕育或培植,禁制与伏藏。此为萧吉所持。
其还有方位:东西南北中。五行相溺:金蒸水,水溺木,木溺火,火燥土,土掩金。天干五行:甲为栋梁之木,东方。乙为花果之木,东方。丙为太阳之火,南方。丁为灯烛之火,南方。戊为城墙之土,中方。己为田园之土,中方。庚为斧钺之金,西方。辛为首饰之金,西方。壬为江河之水,北方。癸为雨露之水,北方。八卦所对应的五行:金-乾、兑乾为天,兑为泽;木-震、巽震为雷,巽为风;土-坤、艮坤为地,艮为山;水-坎坎为水;火-离离为火;地支相冲:子与午相冲,丑与未相冲,寅与申相冲,卯与酉相冲,辰与戌相冲,巳与亥相冲。地支相害(穿):子与未相害,丑与午相害,寅与巳相害,卯与辰相害,申与亥相害,酉与戌相害。地支相刑(妨):子与卯相刑,丑与戌相刑,寅与巳相刑,辰与辰相刑,巳与申相刑,午与午相刑,未与丑相刑,申与寅相刑,酉与酉相刑,戌与未相刑,亥与亥相刑。地支相合(和谐):地支三合:子辰申合水局;巳.酉丑合金局;寅.午.戌合火局;亥卯未合木局;地支六合:子与丑相合化土,寅与亥相合化水,卯与戌相合化火,辰与酉相合化金,巳与申相合化水,午与未相合化日月。地支与五行、方位的关系为:子属阳水,北方;亥属**,北方。寅属阳木,东方;卯属阴木,东方。巳属阴火,南方;午属阳火,南方。申属阳金,西方;酉属阴金,西方。辰戌属阳土,中方;丑未属阴土,中方。
事物的五行属性归类。
归类法:事物的五行属性是将事物的性质与五行的特性相类比得出的。如事物与木的特性相类似,则归属于木;与火的特性相类似,则归属于火等等。例如:以五脏配属五行,则由于肝主升而归属于木,心阳主温煦而归属于火,脾主运化而归属于土,肺主降而归属于金,肾主水而归属于水。以方位配属五行,则由于日出东方,与木的升发特性相类,故归属于木;南方炎热,与火的炎上特性相类,故归属于火;日落于西,与金的肃降特性相类,故归属于金;北方寒冷,与水的特性相类,故归属于水。
推演法。如:肝属于木,则肝主筋和肝开窍于目的“筋”和“目”亦属于木;心属于火,则“脉”和“舌”亦属于火;脾属于土,则“肉”和“口”亦属于土;肺属于金,则“皮毛”和“鼻”亦属于金;肾属于水,则“骨”和“耳”、“二阴”亦属于水。
五行学说还认为属于同一五行属性的事物,都存在着相关的联系。如方位的东和自然界的风、木以及酸味的物质都与肝相关。现将自然界和人体的五行属性,列简表如下。
对人体来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