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九十一章 国家审判(一)
位于上海浙江北路的原国府江苏省上海市特别法庭,是一幢造型方正的四层西洋式建筑,具有大多数西方国家审判机构的特点,用最古朴的造型表现出庄严、肃穆之感。
我党解放上海,收回租界之后,这里做为敌产被军管会接管,做为临时的案件审判机构,有什么官司,一般都是由军管会、区委、街道各级进行判别,首先是调解,司法调解制度是中国后世极为推崇的一项举措,它可以大大减轻法院的执法成本,把矛盾消弭于法庭之外,这项举措的始创者,是曾任边区高级法院院长的雷经天。
新中国成立之后,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也随之建立,最高法的首任院长是民主人士沈均儒,常务副院长就是雷经天,而他到任后的第一个任务,是组织特别法庭,审理目前被关押的战犯、汉奸这一举世瞩目的重大事件,目前上海除了新中国建国,最让群众关心的大事情,经过报纸、收音机、广播和人们的口口相传,已经人尽皆知。
10月,已经被中央定为"普法宣传月",新中国出台的一系列新法律,要通过一场规模空前的大审判向全国普及,也是向全世界表明新中国的法制精神。
"雷经天同志,我是周子光,这是海南省高院的陈木林院长,张法官、邢法官、书记员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