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庭指认,又让他们的攻守同盟彻底瓦解,因为谁都知道,这样的密约就是催命符,谁沾谁倒霉。
被告席一片乱轰轰的景象,众人开始相互指责,人人都忘了他们的声音会被全上海和全华夏的人听到,雷经天都有些舍不得打断,因为他们的言论简直就是在给自己套上绞索,然而法律就是法律,他不得不连续强调法庭纪律,再有不遵守者一律驱出,丧失辩护资格,这才让众人停下来。
对此辩护律师高溶十分郁闷,本来他已经准备了很多策略,现在自己人乱了阵脚,有些东西根本上不得台面的也被揭露出来,还有什么可说的?
“这位须贺中佐,你如何证明,这份文件的真实性呢?”
“上面有你们的签字,我全程参与了谈判,可以提供任何细节,你随便问。”
“恕我直言,这样的条件,与灭国也没差别,一个正常的人都不可能答应,很难相信,它会在我的当事人商议后通过。”
须贺彦次郎居然同意他的观点:“其实,我们当初也认为,这些条件超出了《近卫声明》和内阁的《对华政策新纲要》的范围,影佐大佐直言不讳地说过,“如果以此条件为基础与汪谈判,会令人怀疑日本人的信义,对日本未必最有利,即使汪最后同意了,“和平运动”最后也不见得会奏效”,他的本意是做为“拟订方案”交与对方,在谈判中给予适当的让步,谁知道,华方似乎十分急切想要达成协议,几乎原封不动地承认了这些条款,非常地出乎我们的意料。”1听到日本人的话,一众被告恨不得寻个地洞钻进去,高溶都不知道自己该不该继续问下去,因为所有的证辞对已方都不利,他明智地选择了跳过这位日本证人,不再向他提出任何问题,公诉方对此也无异议。
“我想向法庭陈述的是,即使这些密约存在,它们也并没有得以实施,也就是说,我的当事人并没有造成协议里的那些条款的实际损失,这也是事实。”
史良反驳道:“铁的证据摆在面前,诡辩无济于事,因为被告已经有了全盘的政治路线图,建立伪政府、接管伪政权、统一号令、与日军全面合作、这一系列卖国行为,如果不是被我党的秘密行动打断,此刻已经完成了,我们对于汉奸、卖国行为只看其行动,一份已经签了字的密约,就是铁证,不容抵赖。”
陈璧君站起身刚要开口,看到法官严厉的眼神,举起手:“我要求发言。”
“允许。”
“我们没有卖国,说汪先生卖国,重庆统治下的地区,由不得汪先生去卖,汪政权统治下的地区是沦陷区,也是日本的占领区,并无一寸之土是汪先生断送的,相反只有从敌人手中夺回权力,还有什么国可卖? 日本攻粤,广州高级长官闻风而逃,几曾尽过守土之责?南京、上海失陷,民生涂炭,请教诸位,这到底是蒋委员长的责任,还是汪先生的责任?我们赤手把沦陷区收回,而又以赤手治理之中,试问我们收回后怎能交回重庆,重庆又怎样能来接收?”
史良看了她一眼:“陈璧君,你在偷换概念,第一,如果你是靠实力收复沦陷区之国土,那是英雄,可你们干了什么?用无耻的条件交换日本人的承认,他们在你们收回的国土上驻军、征粮、抓人杀人,你们都无权干涉,请问这是收复失地吗?”
“你......”陈璧君气急败坏地说道:“陈璧君这个名字是你叫的吗?当年国父孙先生都不曾这样叫我,蒋委员长也不敢这样叫我,你也配?”
“虽然这个问题与与本案无关,我还是回答你,你的确不配这个名字,因为你的所作所为,已经让这个名字蒙羞,我该叫你什么,2号被告?”
陈璧君气了个仰倒,正要再说,被雷经天打断:“被告请注意自己的言行,再有违纪行为,当庭驱出。”
她立刻收了声,史良继续说道:“第二,你提到了另一被告蒋某人,是否表明他对于你们的活动,亦有知晓?”
“当然,蒋某人表面抗战,实则时刻想与日本媾和,如果不是日本政府宣称“不再以蒋政权为谈判对象”,他说不定倒得比我们还快。”
周佛海也举手要求发言,史良无可无不可地让他开口。
“其实在《重光堂密约》签订之后,汪先生就向其征求过意见,他并未当场反对,只是说要再考虑,此事有很多人可以作证,高宗武、梅思平的上海之行他是知道的,也乐见其成,后来日本政府不愿意与他谈,我们才顶上的,在此之前,他的人在香港等地已经日人进行了多轮磋商,达成了一些协议,如果照公诉人所言,签订条约即是卖国行为,那么蒋才是最大的卖国贼,他不仅在纸上卖国,还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