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好,着各部门从速办理,尽早给予受害百姓一个交待,主席字。”1写完将卷宗还给胡鼎新,问吴明远:“现在在审什么案子?”
“苏区大屠杀。”
主席想了想,没有去开自己办公室里的收音机,带着吴明远朝外走。
“走,我们也去听一听。听”
上海公审大会现场,史良请求法庭允许传召第5位证人,政协常委、民主人士陈铭枢。
“请问证人,民国20年(1931年)7月你任何职?”
“在下在江西,任“剿共”军右翼军总司令,负责对湘赣闽匪区,也就是中央苏区的围剿行动。”
“请问证人,当时被告对你们有什么指示。”
“烧、杀。”
“目标。”
“没有特定目标,所有人。”
“我手上这份是民国20年8月16日,被告发给5号证人的两封亲笔电,佐证了证人的说法,电文有如下字句“燬平匪区办法应切实计划,派员负责监督,分区施行。”这个“燬”字,就是烧和杀的意思,在另一封电文中有更明确的指示“清野焚燬之策,中极赞成。请兄详细计划准备完妥后即令各部队切实施行。限十五日内焚平完毕可也。”根据被告的要求,参战部队除了对红军作战,最主要的任务就是烧掉苏区老百姓的房屋、田地,杀掉男女老幼,把所到之处变成无人区,他们想用这样的方式,毁掉苏区的经济、人口,妄图让红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