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4章
凤凌看着信心想,这孩子啥时候变得这么乖了?
字里行间都透露着乖巧呀。
老师我吃肉了吗?吃倒是吃了,但是,不是打猎打到的新鲜野兔肉呀。
凤凌看完宁王大白话流水账似的信,除了郁闷爱豆都不知道给她写信之外,心里头升起一个强烈的念头就是,想打猎。
她让人去凤家二房,给二房的小堂弟凤陆传个信去,问他最近有没有跟朋友们出城打猎的计划,她想跟着去。
凤陆的回话很快就来了:后天就去,姐姐咱们一起啊!
凤凌高高兴兴让人准备打猎的行头,把二叔凤远山送给她的小弓箭也拿出来了。
马是湖畔大宅里本来就养着的,一匹枣红色的小母马,身材矫健,膘肥体壮,跑起来非常快,最关键是性子温顺,跟凤凌相处了一会儿就混熟了,认她为主。
凤凌在打猎去的前一个晚上,趴在桌子上读宁王又送来的信。
“凤凌老师,见信如面。我今天跟着行军的时候,不小心踩到石头崴了脚,只好骑马代步。原本为了打熬身体,我是没有骑马的,每天都跟着兵卒步行,等这次脚伤好了之后,我还是会下马走路的。
昨天的兔子还没吃完,今天继续吃,本来想给您送回去一只,但是听说现在的天气不适合鲜肉保存,送到京城很可能就坏掉了,那就等我回京之后再给您猎兔子吃好了。
那只狍子被我送给了六叔,他夸奖了我,但是自己没有吃,把狍子肉分给底下的将士们了。等我回京,我也打袍子送给您。”
又是一篇流水账书信,没有重点没有主题,跟写日记似的。
不过凤凌读起来,觉得还挺有意思的。
盖因宁王一改往日的熊,过分乖巧。
见宁王说他脚崴了,凤凌慈母心起,就给他回了一封信,连带着几盒膏药和跌打药水,还有消炎的喷剂,派人北上送去军中。
信写得简单,让他好好养伤,继续努力学习。
关心宁王倒在其次,凤凌的主要意思是,想提醒爱豆给她写信。
这宁王熊孩子都送来两封信了,一天一封,怎么爱豆反而一点动静都没有呢?
要是忙得没时间,简短送个字条或口信来也行啊,汇报一下近况让她放心嘛。
信和药在第二天送走了。
凤凌等待爱豆来信的时候,跟着凤陆去打猎。
小堂弟凤陆别看只有十岁,但已经是个打猎的老手了,每次出猎都跟着京城里的公子哥儿小伙伴们在一起,全都是十多岁的男孩子,最大的一个才不过十七,比凤凌小得多。
凤凌上辈子可是二十大几的老姐姐了。
一行人七八个,加上每个人的扈从,将近百十来人,骑着马浩浩荡荡出了京城,去往打猎的好地方,无尽山。
这地方凤凌不陌生。
她穿越之初,就是降落在这里的。
也是和爱豆第一次相遇的地点。
一进山,想起当时将爱豆整得寸草不生的场面,凤凌就有点小羞涩。当时光顾着救人,完全是医生心态,没注意那么多,现在想想还真劲爆呀。
“凌大姐姐,你在想啥呢?怎么也不说话?”凤陆策马过来,好奇地问。
凤凌回神,嘿嘿一笑:“我在想啊,你那个小伙伴叫什么名字,怎么老偷偷瞟我,是看上我了吗?”
她拿马鞭指了指前方不远处一个穿绿衣服的少年。
凤陆看了看,惊讶道:“他吗,你是说那个又黑又胖的?他叫颜直,是颜老将军的孙子,他有偷偷瞟你?”
“嗯,有。”
凤凌觉得那孩子的名字挺好玩。
颜直?颜值?
黑黑胖胖的小胖墩,是真没什么颜值可言......
凤陆这群小伙子平时在一起玩惯了,没什么藏着掖着的,他立刻就冲着绿衣少年喊道:“小直,嗨!你是不是总瞟我的凌大姐姐?她问你是不是看上她了!”
众人哄然大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