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这个人是不是曾经出现在卢小慧居住小区的那个男人。
因为时间隔得太久,加上小金对这个人几乎没什么好印象,所以不会有太多的记忆,至于物业的经理根本不知道这个人是谁,答案模棱两可,完全不具备任何参考性。
眼看着线索马上又要断了,我们只能把调查范围逐渐扩大,通过卢小慧留在物业处的身份证,寻找对方的亲戚,还有现在的朋友。
试图从他们身边了解更多详细的信息,因为我们警方目前找不到和有利于这个案件发展的线索,包括犯案的确凿证据。
因此,对方在法律意义上来讲,他并不是我们真正的嫌疑人,而我们警方无权对他进行长期羁押行为。
到现在为止,时间已经过去一大半,留给我们的时间也只有1/3都不到,如果在这有限的时间内,我们找不到更加有利的线索,只能把他放了。
否则检察部门一定会对我们提起公诉,找我们的麻烦,时间就这么过去,对刘全的关押已经过去了42个小时,还有6个小时我们就要放了他,一旦他被放走,这意味着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