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你出去跟带个高中生一样,你说别人得怎么看我?”
曾黎剐了我一眼:“就你夸张。”
“我可没夸张,必须要换身衣服。”
我边说边转身进屋,企图从柜子里找出一些带着青春气息的服装,但翻了半天却一件都没有找到,最显年轻的,也就是一件当年演出时常穿的铆钉皮夹克,代表了我昔日的不羁和狂妄。
“诶这件衣服?你跟我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就是穿的这件吧?”
曾黎眼尖的说道。
“你记得很清楚嘛。”
我看了她一眼,想到去年这个时候为了这间屋子的房租,大晚上跑到天桥上进行‘文艺汇演’,便不由得露出了会心的笑容。
那时的我身上掏不出七八个钢镚,吃了上顿没下顿,几乎就要露宿街头。
可换个思路想,如果我当时没有面临生活的窘迫,也就不可能会认识曾黎,所以缘分真的是一个很奇妙的东西。
曾黎也跟着我一笑,忽然问道:“方宇,你现在饿不饿?”
“不怎么饿,你呢?”
“那我们就先别去吃饭了,先到那座天桥上去赚钱怎么样?你弹琴,我唱歌,或者我弹你唱,今天晚上能吃什么,全看我们能赚到多少钱。”
“你确定要这样嘛?万一赚的钱只够我们俩一人一碗小面呢?”
“那就只吃一碗小面呗,反正这是我们两个人的第一个纪念日,我不想过得太普通!”
“行!”
于是两个人一拍即合,我换上了昔日的铆钉皮衣、皮裤,以及一双黑得发亮的马丁靴,又拿吹风机把头发给吹得凌乱妖娆,这才带着曾黎一块儿出门,往那座天桥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