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龙。
裁缝:“我们期待金牙妃举兵的日子。非但我,宫里很多人,都已经不满意艾斡斡的统治。我们愿意奉金牙妃为女王!只要她能恢复哇咧哈教。”
金二:“会有这一天的,到时候,我会穿着你给我的这身皮甲,攻进国君大帐!”
金二穿了一身铠甲,在丧钟镇招摇过市。他有一架十分精美的马车,据说车的四个角都是用黄金铸造的。现在他又在结识贵族,尽管他缺乏礼仪和素质,也没什么文化,但贵族们却不敢厌恶他,因为他姐姐是未来的女王。而他可能也是未来的国舅爷,虽然他没见过世面,但那很好,因为这种人最容易被拿捏。
现在,金二就在和那些贵族们宴饮,在篝火边唱歌。他有一两豪华马车所以他在把贵族们送向家中。
在金二看来,只要他稍微在贵族们面前表现出一点点伪装的谦卑,那些贵族们就会感激涕零,甚至拥立他当新君。
多年来,朝酒晚舞的日子,让他的肚子变得奇大,而暴戾和狂躁与日俱增,他是唯一一个还没当上国君就被冠以暴君称号的人。以暴君之名,干偷鸡摸狗的事情,这就是他的生活。
可是有一天,金二的生活发生了变化。
只因为他吃了一顿排骨和鲍鱼的早茶,然后又喝了点小酒兑真马礽子,又去赏了花,摘了花。他被人砸在台阶吐出的棱台上。他感觉耻辱,所以他假装晕倒。他的双眼一只瞪着,因为他要办了柳月娘还有碍事的王导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