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
屈原《惜往日》开篇的“惜往日之曾信兮,受命诏以昭时。奉先功以照下兮,明法度之嫌疑。国富强而法立兮,属贞臣而日娭\",就回顾了当时的场景。
此外,《包山楚简》记载,在楚怀王时期,楚国已经形成了严谨的法制体系,并且有了完备的成文法典来指导法律的执行。楚国在民事、刑事、行政、军事等社会生活的多个方面已经使用法律来调节与控制,并已形成了严密的司法审理流程。
另一方面,楚怀王本人也对司法环节表现出关切。《包山楚简》中的许多简文,证明下层官员可以越级将刑事告诉怀王,楚怀王会亲自过问;有的案件,甚至由他亲自审理,并做出判定。由此可见,楚怀王对国事是比较关心的。
楚怀王(熊心),也称后楚怀王,是前楚怀王(熊槐)之孙。秦二世二年(公元前208年)夏六月,被楚地反秦军首领项梁等拥立为王,仍号\"楚怀王\"。是名义上的楚国首领,但没有一点实权,实权仍掌握在以项梁为核心的项氏家族的手中。
秦朝灭亡后,汉元年(公元前206年)二月,项羽尊其为义帝;四月,项羽自立为西楚霸王,分封18诸侯王,定都彭城(今江苏徐州),逼迫义帝迁都郴县(今湖南郴州)。汉二年(公元前205年)冬十月,楚怀王(熊心)被项羽杀而亡。、
楚后怀王(义帝)熊心(出生年月日不详-前205)也称后楚怀王,是前楚怀王(熊槐)之孙。公元前208-公元前205年在位。[1]公元前223年楚亡后,熊心流落民间牧羊。
秦二世元年(公元前209年)秋七月,陈胜、吴广于蕲县大泽乡(今安徽宿县)起事反秦,夺取陈县后,遂立国号“楚”,陈胜自称楚王。天下英雄响应,九月,楚人刘邦沛县(今江苏沛县)起兵,自立沛公。
同月,楚国名将项燕之后项梁、项羽叔侄起兵于会稽(今苏州),项梁自号武信君。秦二世二年(公元前208年)腊月,陈胜被秦将章邯击败,下落不明。
同年夏六月,项梁获悉陈胜确已遇害的消息,遂召集刘邦等各路将领至薛县(今山东滕县)商议反秦大计。谋士范增献策说:“陈胜败固当(理所当然)。
夫秦灭六国,楚最无罪。 自怀王(熊槐)入秦不反,楚人怜之至今,故(所以)楚南公曰‘楚虽三户,亡秦必楚也’。今陈胜首事,不立楚后(楚王后代)而自立,其势不长(不能长久)。今君(项氏叔侄)起江东,楚蜂起(蜂拥而起)之将皆争附君者,以君世世楚将,为能不复立楚之后也《史记·项羽本纪》”。
项梁采纳范增的建议,访楚王后裔怀王之孙熊心立为楚怀王,定都于盱台(今江苏盱眙)。熊心与其祖父谥号相同,以期承袭其威望,“从民所望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