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后来各参与方基本遵从这种不成文规定。曹丕于黄初元年(220年)命陈群制定的具有法律意义的制度。此制至西晋渐趋完备,南北朝时又有所变化。从曹魏始至隋唐科举的确立,这期间约存在了四百年之久。[1][2][3]
九品中正制上承两汉察举制,下启隋唐之科举,在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史上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乃中国封建社会三大选官制度之一,实际是两汉察举制度的一种延续和发展,或者说是察举制的另一种表现形式。[2][2]
九品中正制大体是指由各州郡分别推选大中正一人,所推举大中正必为在中央任职官员且德名俱高者。大中正再产生小中正。中正就是品评人才的官职名称。大、小中正产生后,由中央分发一种人才调查表,在该表中将人才分为九等,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此表由各地大小中正以自己所知将各地知名人士无论是否出仕皆登记其上,表内详记年藉各项,分别品第,并加评语。小中正襄助大中正审核后将表呈交吏部,吏部依此进行官吏的升迁与罢黜。此项制度使得当时的官吏选拔有了一客观标准,此标准其实依然是采取地方群众舆论和公共意见,保留了汉代乡举里选的遗意。九品中正制的实行一方面解决了选拔官吏无标准的问题,使当时一时间吏治澄清。另一方面缓解了中央政府与世家大族的紧张关系,促成魏晋实现全国的统一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两汉时期的察举制,到了东汉末年,已为门阀士族所操纵和利用,他们左右了当时的乡闾舆论,使察举滋生了种种腐败的现象,与要求参与政治的中小地主及其知识分子产生了尖锐的矛盾,在如何选官的问题上斗争激烈。曹操死后,曹丕在采纳陈群的创议后,于是九品中正制成了魏晋南北朝时期主要的选官制度。但当时察举尚未完全废除。九品中正制就是在这种背景形势下产生的。
曹操(155年[1]-220年3月15日[2]),字孟德,一名吉利,小字阿瞒[73],一说本姓夏侯,[141]沛国谯县(今安徽省亳州市)人。[3]中国古代杰出的政治家、军事家、文学家、书法家,[261]中国东汉末年的权臣,亦是曹魏政权的奠基者。太尉曹嵩之子。[3
曹操少年间任侠放荡,到二十岁时举孝廉为郎,授洛阳北部尉。后任骑都尉,参与镇压黄巾军,调济南相。董卓擅政时,散尽家财,起兵讨董卓。初平三年(192年),据兖州,分化诱降黄巾军三十余万,选取其中精锐组建青州军。建安元年(196年),迎汉献帝至许县,从此用献帝名义发号施令,总揽朝政。在此前后相继击败袁术、陶谦、吕布等势力。建安五年(200年),在官渡之战中大败割据河北的袁绍,随后削平袁尚、袁谭,北击乌桓,统一北方。建安十三年(208年)进位丞相。同年率军南征,收服荆州,但在赤壁之战中败于孙刘联军。建安二十年(215年),取汉中,次年(216年)自魏公进爵魏王。建安二十五年(220年),曹操病死于洛阳,享年六十六岁。[139]曹魏建立后,被追尊为太祖,谥号武皇帝,[112]葬于高陵。
曹操用人唯才,抑制豪强,加强集权;在北方屯田,兴修水利。他的诸种举措使统治地区的社会经济得到一定的恢复和发展。对于曹操的功业及其为人,后世评论之多,分歧之大,可谓世所罕见。[262]此外,他知兵法,工书法,擅诗歌。其诗多抒发政治抱负,反映汉末人民的苦难生活,气魄雄伟,慷慨悲凉,开建安文学之风。著有《魏武帝集》,已佚失。今人辑有《曹操集》。
早年经历
曹操出身官宦世家,《三国志》称其为西汉相国曹参之后,曹操的父亲曹嵩是宦官曹腾的养子。曹腾历侍四代皇帝,颇有名望,汉桓帝时,封为费亭侯,曹嵩继承了曹腾的爵位,在汉灵帝时官至三公之首的太尉。[3]
年轻时期的曹操机智警敏,擅长随机应变,而且任性好侠、放荡不羁,不修品行,不研究学业,所以当时的人不认为他有什么特别的才能,只有梁国人桥玄和南阳人何颙认为他不平凡,桥玄对曹操说:“如今天下将要发生动乱,非命世之才不能解救,能够安定天下的,岂不是你吗?”[4] 汝南人许劭以知人著称,他也曾评价曹操为“太平时的奸贼,乱世时的英雄”[5] (孙盛《异同杂语》记载为:治世之能臣,乱世之奸雄)。[
曹操早年就表现出对武艺的爱好与才能,博览群书,尤其喜欢兵法,曾抄录古代诸家兵法韬略,还注释过《孙子兵法》。[274] 这些为他后来的军事生涯打下了稳健的基础。
崭露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