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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3章 吴13

受玺符。”群臣以次奉引,休就乘舆,百官陪位,綝以兵千人迎于半野,拜于道侧,休下车答拜。即日,御正殿,大赦,改元。是岁,于魏甘露三年也。

[2] 《三国志》卷四八:永安元年冬十月壬午,诏曰:“夫褒德赏功,古今通义。其以大将军綝为丞相、荆州牧,增食五县。武卫将军恩为御史大夫、卫将军、中军督,封县侯。威远将军据为右将军、县侯。偏将军干杂号将军、亭侯。长水校尉张布辅导勤劳,以布为辅义将军,封永康侯。董朝亲迎,封为乡侯。”又诏曰:“丹杨太守李衡,以往事之嫌,自拘有司。夫射钩斩袪,在君为君,遣衡还郡,勿令自疑。”己丑,封孙皓为乌程侯,皓弟德钱唐侯,谦永安侯。

[3] 《江表传》曰:休寝疾,口不能言,乃手书呼丞相濮阳兴入,令子出拜之。休把兴臂,而指以托之。

《江表传》:群臣奏立皇后、太子,诏曰:\"朕以寡德,奉承洪业,莅事日浅,恩泽未敷,加后妃之号,嗣子之位,非所急也。\"有司又固请,休谦虚不许。

[5] 《三国志》卷四八:十一月甲午,风四转五复,蒙雾连日。綝一门五侯皆典禁兵,权倾人主,有所陈述,敬而不违,于是益恣。休恐其有变,数加赏赐。丙申,诏曰:“大将军忠款内发,首建大计以安社稷,卿士内外,咸赞其议,并有勋劳。昔霍光定计,百僚同心,无复是过。亟案前日与议定策告庙人名,依故事应加爵位者,促施行之。”戊戌,诏曰:“大将军掌中外诸军事,事统烦多,其加卫将军御史大夫恩侍中,与大将军分省诸事。”壬子,诏曰:“诸吏家有五人三人兼重为役,父兄在都,子弟给郡县吏,既出限米,军出又从,至于家事无经护者,朕甚愍之。其有五人三人为役,听其父兄所欲留,为留一人,除其米限,军出不从。”又曰:“诸将吏奉迎陪位在永昌亭者,皆加位一级。”顷之,休闻綝逆谋,阴与张布图计。十二月戊辰腊,百僚朝贺,公卿升殿,诏武士缚綝,即日伏诛。己巳,诏以左将军张布讨奸臣,加布为中军督,封布弟惇为都亭侯,给兵三百人,惇弟恂为校尉。

[6] 《三国志》卷四八:诏曰:“古者建国,教学为先,所以道世治性,为时养器也。自建兴以来,时事多故,吏民颇以目前趋务,去本就末,不循古道。夫所尚不惇,则伤化败俗。其案古置学官,立五经博士,核取应选,加其宠禄,科见吏之中及将吏子弟有志好者,各令就业。一岁课试,差其品第,加以位赏。使见之者乐其荣,闻之者羡其誉。以敦王化,以隆风俗。”

《三国志》卷四八:二年春正月,震电。三月,备九卿官,诏曰:“朕以不德,托于王公之上,夙夜战战,忘寝与食。今欲偃武修文,以崇大化。推此之道,当由士民之赡,必须农桑。《管子》有言:‘仓廪实,知礼节;衣食足,知荣辱。’夫一夫不耕,有受其饥,一妇不织,有受其寒;饥寒并至而民不为非者,未之有也。自顷年已来,州郡吏民及诸营兵,多违此业,皆浮船长江,贾作上下,良田渐废,见谷日少,欲求大定,岂可得哉?亦由租入过重,农人利薄,使之然乎!今欲广开田业,轻其赋税,差科强羸,课其田亩,务令优均,官私得所,使家给户赡,足相供养,则爱身重命,不犯科法,然后刑罚不用,风俗可整。以群僚之忠贤,若尽心于时,虽太古盛化,未可卒致,汉文升平,庶几可及。及之则臣主俱荣,不及则损削侵辱,何可从容俯仰而已?诸卿尚书,可共咨度,务取便佳。田桑已至,不可后时。事定施行,称朕意焉。”

[8] 《吴录》曰:或云休鸩杀之。至晋太康中,吴故少府丹杨戴颙迎亮丧,葬之赖乡。

[9] 《三国志》卷四八:三年春三月,西陵言赤乌见。秋,用都尉严密议,作浦里塘。会稽郡谣言王亮当还为天子,而亮宫人告亮使巫祷祠,有恶言。有司以闻,黜为候官侯,遣之国。道自杀,卫送者伏罪。以会稽南部为建安郡,分宜都置建平郡。

[10] 《吴历》曰:是岁得大鼎于建德县。

[11] 《三国志》卷四八:四年夏五月,大雨,水泉涌溢。秋八月,遣光禄大夫周奕、石伟巡行风俗,察将吏清浊,民所疾苦,为黜陟之诏。九月,布山言白龙见。是岁,安吴民陈焦死,埋之,六日更生,穿土中出。 五年春二月,白虎门北楼灾。秋七月,始新言黄龙见。八月壬午,大雨震电,水泉涌溢。乙酉,立皇后朱氏。戊子,立子酦为太子,大赦。

[12] 《吴录》载休诏曰:“人之有名,以相纪别,长为作字,惮其名耳。礼,名子欲令难犯易避,五十称伯仲,古或一字。今人竞作好名好字,又令相配,所行不副,此瞽字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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