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丽先是点了点头,然后又摇头道:“可以,但是也不可以。”
“如何讲?”
“可以嘛...如果老大真的需要用钱,并且账上有的话,当然没有问题,至于不可以的嘛....”
她说到这里顿了顿:“那就是要提供这些钱的去向,因为荣辉老大以前给我们交代过。”
“现在组织已经完善了,组织不再是一个人的组织,而是所有人的组织,对于钱财方面的支配,需要多方面的申请。”
“我?”我指着自己的鼻子,转头看了看云中散人:“我用钱,还要申请?谁批准呢?”
“不是谁批准。”张秀丽慢条斯理的解释道:“是看合理与否,事情真实与否,不过老大如若只是用和几万,十几万,这些就不是什么事情。”
“如若涉及的数目太多,我们就需要审核,需要多方研究,毕竟资金的去向,我们还要留底,到时候税务局要查账,我们也好拿出来有所交代嘛。”
在张秀丽的解释下,我才明白,公司的钱,并不是个人的钱,这些钱拿出来,说通俗一点,是要交税的,不能不明不白的拿出来。
所以要有个名目,要有个去向,如若是用于工资亦或是个人所得,就要交个人所得税以及其他的税款。
所以张秀丽才如此严谨,这样是避免组织的钱,消失得不明不白,也算是在为组织做事,做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