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母子俩的所作所为,除了道德良心上的谴责之外,还真没有相关的法律能将他们定罪。
吴父是自己工作劳累过度猝死,并非李槐花直接害死的。
吴永胜那两个姐姐被李槐花卖出高价彩礼、以及吴永胜错过最佳治疗时期。
这两件事牵扯到复杂的地方习俗和家庭伦理。
而且当初吴父还在世,到底应该算谁的责任,根本掰扯不清。
至于吴永红抢功劳这事儿,那就更不好界定了。
毕竟是金乐瑶的姥爷当年找错了人,主动给吴永红留了金乐瑶父母的联系地址;
而后来金乐瑶的父母帮吴永红找工作分房子,这个过程中也没有留下任何能证明是吴永红恶意欺诈误导了他们的书面证据。
所以这只能算是一笔糊涂账。
如果金家有本事把吴永红的工作给重新拿回去,那无可厚非;
但若是不能,金家就只能吃下这个哑巴亏。
不过闹到这个地步,已经算是彻底撕破脸皮了,吴永胜肯定是不可能和吴永红母子再继续在一个屋檐下生活。
原先吴永胜一直是农村户口,是不久前宋燕淮将工作转让给了他,他才将顺利将户口从吴家庄迁出来,成为了城镇户籍。
但当时办理城镇户籍的时候,由于吴永胜住的房子是分配给吴永红的,所以他的户口也只能暂时挂靠在吴永红的户口簿下。
但如今吴永胜再不愿意和吴永红待在同一本户口簿上了,强烈要求把自己的户口单独分出来。
并且他还要和吴家母子彻底划清界限,以后李槐花的养老问题,也与他没有半毛钱关系!
了解了吴永胜这十多年的悲惨坎坷经历,在场的众人都只有同情怜悯的份,所以对于他的这个决定,大家都予以理解和支持。
没有人劝他要大度,说一些诸如“过去的事儿都过去了,放过别人也放过自己”之类不合时宜的风凉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