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血小说,从小又被父母强迫练了近十年的书法,如今终于有用武之地了。
温若初坐在椅子里,解开手上厚重布条,手掌还微微肿着,握着笔杆子有些吃力,稍稍影响发挥。
奋笔疾书,唰唰唰,一炷香的时间就洋洋洒洒地写完了。
沈惊澜抱着兔子,看着书案上跃然纸上的故事,故事内容不外乎民间夸大的俗谈,没什么可看的。
主要是上面的字,笔锋游走如龙蛇,撇捺舒展如君子正襟危坐,每一笔都灵动,自成一派风骨,若是手上没有伤,应该还能更好。
天机阁里不乏书写规整娟秀之人,能如此快速书写还字迹清秀,实在少见。
若是能招这样一个人进天机阁……
“沈惊澜。”
铜铃般的声音打断沈惊澜思绪,他从那首好字上移开眼睛看向温若初。
“郡主。”
温若初把墨吹干,起身把位置让给沈惊澜,“交给你个艰巨任务,这三个故事,能誊抄几份就誊抄几份,一会让人来帮你。”
“我要让凌玄澈和温清柔二人可歌可泣的爱情故事,三天之内传遍上京城的每个角落。”
撂下一句,“我有急事,先走了。”
出门的时候碰巧冯文赶到来寻她,暮色西沉直奔皇宫,这次可绝对不能让旁人抢了先。
沈惊澜把兔子放在一边,拿起狼毫笔,誊抄一遍,自己誊抄的那份给伙计,原稿小心翼翼地折起塞进袖子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