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惠?
我最为不理解的是,这个公园从招标建设到拆除,也就三年左右的时间,而三年之前,我们国家就己经在一号文件上明确指出了要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政策了吧?
为什么当初建设这个公园的时候,规划方案能够得到各方面的一致赞同,全部绿灯放行,为什么各种建设程序、建设手续都十分秋安,甚至连建设公园的好处也说得头头是道,甚至建设这个公园的好处都己经上升到了社会价值、精神文明价值等方面。
要知道,那个时候,我们南光县财政每年才多少钱?
而建设这个公园的钱明显超过我们南光县财政收入好几倍,这笔钱到底是从哪里来的?
为什么在我们这么贫困的县里可以建设如此奢华的公园?
到底是当初这个公园建设的时候规划错了,还是你们这届县政府的领导拆除决策错了?
你们双方总之得有一方错了吧?
总不能你们建设是对的,拆除也是对的吧?
这难道不自相矛盾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