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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 化工厂硫酸池里的白骨,1993年昆明“8·10”硫酸毁尸案

…这在正常人,似乎不可能做到。

还有职工反映说,厂里徐正分穿的一件马夹和刘俊的一模一样。徐正分是刘俊把兄弟唐高才的侄儿,曾经和刘俊同住一个宿舍,后来不知为什么闹翻了,徐正分搬出了刘俊的宿舍。

8月7日早班点名刘俊不在,徐正分显得格外紧张,并两次偷偷跑到刘俊的小屋去看,第二次甚至翻窗入室。

8月10日,徐正分看见被打捞起来的刘俊的被子时曾脱口而出说:“刘俊遇不测了。”

8月10日,徐正分的叔叔唐高才突然来厂,听说刘俊的事之后说:“刘俊凶多吉少。”

案发后,厂里让徐正分去大板桥给刘俊的家里发电报,徐正分回来后说发了,但经专案组查询,徐正分根本没有给刘俊家里发电报。

根据这些新的线索,专案组立即传讯了徐正分并查其住所,找到了马夹和一些信件。

在唐高才写给徐正分的一封信中,这样写道:“刘俊的脾气就是那样的,你无论如何要忍耐,不能做违法的事情。”几天前,刘俊让徐正分带信给唐高才,让唐高才速来厂,但唐高才并没有立即来。

在传讯徐正分时,民警们发现徐正分的衬衣袖子上有血迹,左手有轻伤。徐正分辩称:马夹是他买的,一共买了两件,送给了刘俊一件;伤是前几天骑车摔倒时弄的,袖子上的血是鼻血。

经化验,袖子上的血和徐正分的血型相吻合。

线索一个个断了,案情似乎陷入了僵局,连续奋战了几昼夜的民警纷纷陷入了沉思。

正当此时,专案组组长张荣生的一个意外发现,使案情柳暗花明,出现了转机。

事情是这样的,张荣生在上厕所时,无意中发现厕所后的粪池中有一漂浮物,打捞起来是一件衣服,经辨认:是刘俊的。再次打捞后,又捞起来刘俊的一条长裤和背篓。长裤上还粘有血迹。此时,民警们顾不得脏臭,立即从裤子上将血迹剪下来化验,经鉴定:裤子上的血和墙上的血是同一个人的。

紧接着,又在厂里的水池里找到了刘俊煮饭用的锅,在后山上找到了刘俊的脸盆。专案组分析:厕所离中心现场(刘俊小屋)有1000多米,凶手可能就住在厕所旁的宿舍楼内。但对宿舍楼勘查后却一无所获。

第二天,专案组扩大了勘查范围,终于在离厕所稍远一点的一幢宿舍楼里发现了线索——在工人段云海的床下发现一双胶鞋,鉴定表明:鞋型、大小、纹路都与现场的鞋印相吻合。

鞋底虽然近期被破坏过,但经技术侦查部门鉴定,可以肯定就是在现场留下鞋印的那双鞋。

深夜,审讯室里。胶鞋的主人,一个瘦小的年轻人——段云海在微微发抖。

“这鞋是你的吗?”

“是我的。”但他否认到过现场。

“我说。”经过几个回合的较量,段云海终于开口了:8月7日夜,有两个操大板桥口音的蒙面人冲进他的宿舍,用刀逼他将刘俊的自行车推去空楼,并答应给50元的报酬,蒙面人说完后还打了他一顿就走了,他很害怕,第二天就按蒙面人说的做了。

杀了人不逃跑,反而找陌生人灭迹,世界上没有比这更愚蠢的谎言了。

民警们重新坐下来,耐心地对段进行攻心战,段云海再次开口了。那两人是戚火贵和徐正分,他们找我,让我帮忙做点事。我和他们来到硫酸池旁,看见一具用床单裹着的尸体,我吓了一跳,他们说他们把刘俊杀死了,让我帮忙抬死人。我们是朋友,我就帮他们用胶皮带把尸体捆好,放进了硫酸池。

民警们又陷入了沉思,可以肯定,段云海是本案的知情人,但是他好像还隐瞒着什么?

第二天中午的审讯中,段云海突然抱头痛哭道:“叔叔,像我这样的会怎么处理?”民警们再次对他进行开导教育。

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他提出两个条件:1、不在厂里交代,不做口头交代,要自己写;2、请民警通知他弟弟,来昆明看看他。

段云海,男,22岁,大理人,家境清贫,读高中时因经济原因被迫辍学。为了多给家里寄点钱,供弟弟继续上学,8月6日晚,他趁刘俊上夜班,偷偷溜进刘的宿舍行窃。正在翻箱倒柜时,刘俊下班回来了,他躲到门后,顺手抄起一截铁棒,朝着刘俊头上猛击了一下……随后,他把刘俊拖到床上,再次用铁棒照着刘俊的头猛击两下。然后将房门反锁上,回宿舍睡觉去了。

第二天(8月7日),厂里早点名,发现刘俊不在,段有些心慌,随即跑到刘俊的宿舍观察,见房门依然反锁。当晚,他用钥匙打开刘俊的房间,发现刘己经死了。于是,他用床单把尸体裹好,捆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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