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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9章 父亲作恶,儿遭到报应!1991年德惠县“11·20”凶杀案

给大沙坨子村30多岁的老光棍高士木。小素芝傻了、呆了,她不愿接受这个残酷的现实。她哭、她叫、她跑、她闹,都无济于事。“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在荒蛮的乡村就是“皇天圣旨”,谁敢违抗?何况小素芝的父亲还接受了人家500元彩礼钱。

愚昧导演着一切;野蛮操纵着一切。

于是,就在小素芝刚刚过完16岁生日的几天后,一阵噼里啪啦的鞭炮声把小素芝送到了那间黄泥掺沙砌成的新房里,送到了那个什么都没又却有一身力气的男人怀里。

一夜之间,小素芝由一个黄花大姑娘变成了一个地地道道的小媳妇,并很快为她的男人生了一个患儿。望着可爱的女儿,素芝的内心似乎有了一种寄托,婚后一首阴云不散的日子终于透进了一缕温暖和煦的阳光。她想这辈子我们娘俩只要不挨饿受冻也就别无他求了。

然而,此时却有一个人打起了李素芝的主意,此人就是“嘎爷”董德林。每逢队里分配干活时,他总是安排李素芝干既轻巧省力又多挣工分的俏活,因为他是生产队长,有权分配。别人看在眼里,笑在心上,他们都清楚董德林这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呀。

随着树叶绿了又黄,黄了又绿。董德林觉得时机己成熟,便在一天强行将李占有了。

事后,李素芝想告诉丈夫,可一想到自己身上穿的,家里用的都是董无偿供给的,她也就默不作声了。然而,忍让和怯懦只能纵容对方得寸进尺。从此,董德林视李素芝为己私有,只要他心血来潮,无论何时何地李就得陪他睡觉。李的丈夫高士木生就胆小怕事,老实憨厚,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媳妇被人霸占也不敢言语,真是黑瞎子敲门熊到家啦。

日久天长,李素芝竟怀上了董的孩子。十月怀胎,一朝分娩,一个不该出世的女孩呱呱坠地了。

寒来暑往,春种秋收。转眼跨进了1991年的门槛,“嘎爷”与“凤仙”的私情己日趋公开。此时的“嘎爷”越来越肆无忌惮,他总觉得高士木是横在他和“凤仙”之间的一块绊脚石,他决定让“凤仙”与高离婚。“凤仙”迫于董的淫威,她对与高这种名存实亡的婚姻己无心恋战,遂向高提出离婚,高听后是一百个不同意。离婚不成,“凤仙”便跑回娘家,数月不归。高被逼无奈,只好同意离婚。

当初董德林撺掇“凤仙”离婚是想让她一心一意服侍他,哪曾想半路杀出个程咬金,有一个人竟动了迎娶“凤仙”之意。此人就是大沙坨子村数一数二的精明人朱成林。

二年前,他的媳妇患急病而死,撇下他和一个15岁的儿子。成了鳏夫的朱成林虽己到不惑之年,仍常感夜晚难熬。忽然得知“凤仙”与高离婚的信后,他马上托邻屯好友前去向“凤仙”说媒。那“风仙”闻知是精明能干的朱成林求婚,心里己有几分同意,但又慑于董的淫威不敢贸然相允,只好婉言推脱。那朱成林多精明。他一下猜出了个中奥秘。

一日,他找到董德林求董把“凤仙”让给他。董德林倒也爽快,慨然应允,不过提出两个条件:

一是允许“凤仙”与朱成林成婚,但董与“凤仙”仍保持关系;

二是董与“凤仙”所生之女朱要抚养长大,首到出嫁。

朱成林一听,气得七窍冒烟:好啊,董德林,你把我也当成高士木那个活王八啦!我宁可不吃那天鹅肉,也不戴这绿帽子。最后,二人谈判未成,不欢而散。

县公安局侦查员们根据董德林提供的朱成林绑票嫌疑线索,分析朱成林与“凤仙”的婚事由于董的搅合而未成,朱有加害董子的可能,所以认为朱作案的可能性大。于是,他们围绕朱成林案发前后的活动情况开展秘密地调查走访,果然发现朱有反常表现。朱曾对几个屯邻说,这个孩子(指董世刚)丢不了,可能在长春。

然而经过数日的调查走访,侦查员们查出朱成林不占有作案时间,加之笔迹鉴定,朱不是写信之人,从而排除了朱成林作案可能。

随后又接连排查了高士木等几名重点嫌疑人,都被一一否掉,侦破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侦查员们重新坐下来进行细致地分析研究,最后一致认为此案肯定是本屯人所为,理由有西:

1、信封糨糊未干;

2、董世刚活动范围不出本屯;

3、董德林与本屯多人有恩怨关系;

4、董近年来放高利贷,设赌抽红。

于是,大批人马再次撒向大沙坨子村,如过筛子般逐门逐户调查走访。

功夫不负有心人。侦查员终于获取一个重要线索,该屯一女孩提供说,20日那天晚上5点多钟,曾看见董世刚与本屯青年宋观宝在她家附近站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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