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自己得了白血病。身上的药掉了,要寻找。歹徒一时放松了看管,小凤在圩埂上装着找药的样子,又欲逃跑,却被保坤能抓住按倒在圩埂上。冯贵文、王贵良过来按住手脚,用力地撕扯姑娘的衣裤……
这伙流氓肆无忌惮的奸淫暴行,给被害的27名女性的身心健康,造成了极大的创伤。
这些少女遭到野蛮施暴,身心受到难以名状的极度创伤而不及时报案,一是考虑名声,二是担心破不了案,三是害怕报复。
在16岁的受害人潘月敏的取证卷宗里,有如下笔录:“你受害后为什么不及时到派出所报案?”
“本来还是想报案。我写了一封信,想寄给派出所,又不敢寄,信后来被我烧掉了。”
“为什么把信烧掉?”
“我想如果我报了案,其他人知道了,对我名声不好,另外怕他们报复。”
另外几名受害人道出内心的真情:“我想到过报案,但我害怕,担心事情会变得更糟糕。我害怕以后会遭报复的。我胆怯了,后退了。惟一能陪伴我的只有辛酸的眼泪。”
“当天晚上,我们想报警,但是又怕!一怕名声;二怕你们抓不着他们;三怕钱财。假如他们的亲戚有硬人,凭他们家有金钱,那你们就算抓了去,也只不过是给他们一次教训,然后便放了,好比我们村大老板家的儿子。所以,我们犹豫。”
1995年6月17日,一场大雨过后,灿烂阳光下的高原天空格外碧蓝。
午后2时半,陆良县法院大法庭内,旁听席上坐满了当地各界群众。熠熠国徽下,曲靖中级法院在这里对冯贵文、保石乔等32名被告进行一审公开宣判。
审判长李美云翻开长达33页的判决书庄重宣判:“冯贵文等32名被告人无视国家法律,使用暴力、胁迫等手段,强奸、轮奸妇女,其行为均己构成强奸罪。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曲靖分院指控罪名成立。”据此,曲靖中院以强奸罪分别判处冯贵文、保石乔等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王昆林等被告死刑缓期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分别判处保坤能、保应文等被告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
宣判后,冯贵文、保石乔、保坤能等被告不服一审判决,以量刑畸重为由,提出上诉。
云南省高级法院复核此案。委员们一致认为,原判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定罪准确,审判程序合法。
据此,云南高院终审以强奸罪分别核准被告人冯贵文、保石乔、王祥林、冯红建、王红祥、保坤良、王冲昆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保春波、保忠良、王昆林、陈小冲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保坤能、保应文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分别判处保胜兵、王鸭林等17名被告15至1年半的有期徒刑;2名被告免予刑事处分。
7名罪犯伏法后,其他罪犯将在森森高墙内度过漫长的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