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紧张的抢救,赵岐最终还是没有能活过来。
1999年4月1日,王梅与李宏被蓝田县公安局收审。
记者在狱中见到王梅时问她:“赵岐平时对你怎么样?”
王梅沉默一分多钟开口说道:“很好。现在想来都是我的错,我不是一个好女人……”
“那你想念你们的孩子吗?你觉得是哪里错了?”
王梅咬着嘴唇,说:“想!错己经错了,那是无法否认的事实。我欠赵岐的太多了,以前在学校读书的时候,我看过一本名叫《水浒》的书,当时只觉得很好看,可没想到我竟然会是又一个'潘金莲 ’
“那么你爱李宏吗?第一次为什么要收他的钱?”
“我也说不清,拿那10块钱当时只觉得好玩。”
看着王梅那双失去神采的眼睛,记者不由为这个女人感到心酸。这个可悲的女人并不知道,那个李宏只不过是占有她的肉体罢了,他并不想同她有什么样的好结果。在审察时,他一口咬定杀害赵岐是王梅的主意,将自己洗刷得干干净净。
1999年10月13日,王梅与李宏分别被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