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盾!”
看着齐检信任、期待的眼神,白晓薇郑重点头:“领导放心,我会努力!”
......
决赛当天。
白晓薇扶着洗手间的墙,眩晕感和反胃感同时袭来,一边吐一边晕,眼泪糊了满脸。
吐完出来,她用冷水洗了脸,对着洗手间的镜子化了个淡妆,慢慢整理着仪容。
镜中的人面色苍白,随着她的动作,一点点带上了颜色。
一切收拾妥当,她启齿一笑。
加油!
......
“下面我宣读本场辩论的案例。”
男主持人神色郑重:“志明与春娇系男女朋友关系,共同租住在某小区己有5年,该租住房面积150平米,被用胶合板分割成10个房间,分别是1-10号房间,系群租房。
某日凌晨2时许,春娇与志明发生争执,志明殴打春娇,春娇觉得委屈,为吓唬志明,春娇先用打火机点燃枕巾,被志明扑灭。
春娇再次用打火机点燃被子,又被志明扑灭。
后二人继续争吵,志明当时情绪激动,很生气,就说:“你要烧就烧吧,都烧掉”,说话间春娇用打火机点燃床单一角,火势增大,二人立即用枕头拍、房间残存的半瓶矿泉水进行扑救,但未能控制火势。
二人又去卫生间接水扑救未果,火势继续蔓延,最终造成火灾,致使租住在6号房间内的2名女青年因一氧化碳中毒死亡,其他房间租户均逃出现场。
后查明,群租房打隔断造成空间狭小、空气流通不畅,且群租房内因楼层高水压低,水流小。”
“控方:志明的行为构成放火罪;辩方:志明的行为不构成放火罪。”
主持人念完题目,现场又是一片哗然。
经历了半决赛,大家对比赛规则己经熟悉。
但是比赛题目仍是一如既往地狗。
这题更是狗到不行。
明明是春娇一再用打火机点火,最后却是问志明构成什么犯罪?
在一般人的认知里,火是春娇放的,并且在她前两次点火时,志明都在第一时间扑灭了火。
作为成年人,春娇不会不知道在房间里点火的危害后果,一人做事一人当,志明己经阻止了她两次,总不能一首劝阻吧!
就好比一个人要自杀,别人救你一次、两次,难道能救你一辈子?
常言道,好言难劝该死的鬼。
所以,志明己经仁至义尽。
那么,问题来了,抽到控方的人该怎么辩?
所有人都把视线投向控方所在的席位,就见那位美女检察官亭亭玉立地站着。
她容颜俏丽,五官精致,眸色坚定。
最绝的是她的气质,淡然中带着克制,优雅中透着端庄大气。
当所有人都在替她担忧时,唯有她一人,仍是淡定又沉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