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肤白貌美,最要命的是她的两个粮袋子比曲寡妇的还要夸张。
而且王玉又年轻又水灵,村里都羡慕这小子。
可是这小子不争气,这么多年了也没个孩子。
王玉空有两个大食堂,却没人能去吃两口。
“什么事陈哥?”
虽然知道这小子是什么人,但是表面上还是要客客气气的。
陈荣茂闻到这股肉香味,口水都要流出来了,他有心想要一碗肉,但是抹不开这张脸。
“大勇,你这肉哪来的?”
“我赶山打的。”
“真的啊,你带哥哥我一个呗,咱俩一起,还能互相照应一下。”
赶山当然是结伴更好,可陈荣茂一看就是个猪队友,平时干农活就能看出来他是个懒货,带着他去根本没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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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他那个水灵灵的媳妇倒是不错。
不是魏勇惦记人家媳妇,而是王玉养了一条狼狗,那条狗凶的要命,他们家除了王玉之外,谁也训不了那条狗。
而且陈荣茂家还有一把弓箭,有弓箭的话,打猎的成功率肯定会更高。
魏勇家里虽然也有猎枪,但是子弹这东西不好弄,就算是去乡里买也未必能够买得到。
所以还是省着点用,等着什么时候发现大家伙了再拿着也不迟。
魏勇说道,“陈哥,你要想跟我去也行,你得让嫂子带着你家大黑,还得把你家弓箭借给我。”
陈荣茂一听,“没问题,今晚去不去?”
“去,黑天的,你在家等我。”
商量完后,陈荣茂恋恋不舍的走了,虽然很想进屋尝一口肉,可是人家魏勇没请他,他也不好厚着脸皮去蹭饭。
陈荣茂走后,魏勇回到房间。
此时狍子肉和野鸡蛋都已经盛出来了,今天秦薇还破天荒的做了点小米粥,虽然清汤寡水的,但也算是正经粮食,比野菜糊糊强得多。
秦薇坐在饭桌跟前,魏勇不回来,她也不敢动筷子。
尽管已经馋的直流口水了,但还是强忍着。
怀孕本来就馋,再加上饿了这么多天,秦薇还能忍得住,看得出来魏勇在她心里的地位可是相当重的。
“媳妇,快吃。”
魏勇发话,秦薇总算是动了筷子。
而魏勇则是激动了起来,他要看看,这一顿饭能让秦薇的饱食度涨多少。
喜欢重生饥荒年代,媳妇天天闹减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