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汲取下界灵气,好比涸泽而渔,焚林而猎。更有甚者祭炼此界生灵,用以反哺自身,行径与魔修无异。
当时的季云……一来不清楚天宫究竟是何等庞然大物,二来也算得上是“年少”轻狂。
于是他领头揭竿而起,倒伐此界天宫。
也许他当时真的觉得自己是主角?
可惜他不是。
所以他并不称得上成功,只能以肉身为代价击碎了两界的通道,留下了魂体在这一枚戒指里。
但是,季云知道,只要上界的天宫还在,他们迟早会卷土重来。
季云并不寄希望于下次来的天宫执事会是什么善人,那和期盼贵族老爷今日多施舍一些银两的乞丐并无区别。
更何况鬼知道天宫那边会如何看待自己。这方世界?是仍需管控的世界,还是需要疗疮剜肉的毒瘤?
把性命交于那些人手中与自杀无异。
季云不想赌,也赌不起。
所以,当眼前出现了一位疑似“女频女主”的人作为戒指的持有者的时候,季云还是……有些高兴的。
嗯?这么说起来,自己当年是把这枚戒指托付给了当年那狗东西,现在怎么在这个小姑娘身上?
那狗东西虽然平时掉链子,但是关键时刻还是很靠谱的啊?
该不会……
自己苏醒的时间距离自己沉睡的时间还不确定,说不定那群家伙都己经寿终正寝了。
季云摇了摇头,收敛了自己的思绪。
“你的意思是说,你非我不可?”
洛秋水的声音传来。
其实这么理解也没有问题。
季云需要靠着洛秋水的“天命所归”,去对抗天宫那个庞然大物。
而天命所归,只在洛秋水一人身上。
但是季云并没有回答洛秋水的问题,他选择了沉默。
他有些头疼。
他忽然觉得,这位女主,是不是有些……恋爱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