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了充分准备的,向朱载坖详细介绍了两宋收取关税的制度,两宋对于海船,首先是征收纳舶脚,也就是按照船只的大小吨位征税。
其次就是官府抽解后,再行抽买的制度,所谓抽解,也叫抽分,就是对于海商贩运来的货物按照一定比例抽收,征收实物税,两宋一般实施,粗色、细色两种税率,所谓粗色,即体积大、价值便宜的货物。所谓细色,即体积小、价值贵的货物。
一般粗色十分之一,甚至十五分之一,细色十分之二,甚至会到十分之西的高税率。除了抽分之外,还有抽买,就是国家对舶来商品的强制收购。又称博买或榷买。同时对于部分商品,还实行禁榷制度,对海外进口商品禁止私人买卖,而由朝廷垄断经营。
大宋将海上贸易所得的商品分为两大类,一类为禁榷物,如玳瑁、牙犀、宾铁、珊瑚、玛瑙、乳香等仍由朝廷全部收购,实行专买、专卖,余下的商品在朝廷征税抽分之后,则允许普通商人自行贸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