尉迟大胆知道这群混蛋,还是按照以前的做法,但是自已一而再再而三的警告手下,竟然还有人不听。?第|¨一]?看?2书a网¤/ ¤无.]|错2,内2@容-£~
他看着已经被李氏壮奴军阵包围住了的自已等人,其他的兄弟愤怒的看着这二十二个兄弟,犹如看自已不共戴天的仇人。尉迟大胆取下头盔,放在空地上,然后就把身上的武器装备都放好,来到屋沿下,双手背在身后,面对墙壁低头跪下。他的手下也依芦葫画瓢,一个个老老实实的跟着自已的旅帅,卸甲自缚双手跪好。“额贼,你们倒是拿刀子和老子干一架呀,砍死老子也不怪你们。”“就是,真他娘的一群没卵子的怂货,就这样还弄女人,丢死个人。”“额贼,四百多个军功没了,你们倒是拿刀子砍死老子啊。”“李唐的怂货我们又不是第一次杀得落花流水,他娘的,他们也只剩下欺负手无寸铁的妇人这点本事了。”右武卫的这几百个人,听着背后绑自已的苏氏族人阴阳怪气的议论,气得要吐血了。这些混蛋议论纷纷的声音,不大不小刚刚好自已等人能听到,李氏壮奴却听不到。他们心里忍不住的吐槽:“额贼,你耶耶大不了脑袋被砍了去,吃这口刀口舔血的饭,老子早有准备。但是你们以为老子们和那两什傻逼一样的没脑子吗?自已死和死全族,老子分不清吗?你们也太小看我和九族的羁绊了。唉,傻逼这个词永乐王是怎么想到的,真他娘的生动形象。那两什的蠢货,用傻逼形容他们,实在是太适合不过了。”。。。。。。楚风今年二十五岁了,八年前不满十七岁的他看着年迈的父母,饥饿瘦小的弟弟妹妹,为了一句加入军队能吃饱饭,头也不回的加入了大唐的军队,期盼着自已能在沙场上建功立业养活自已和家人。入伍之后他才发现,原来这条路远比想象中更加的艰难。身为一个大头兵,他不仅每天都要干最苦最累的活,每日的食物也只有稀粥和糙米饼。楚风自已都觉得自已的运气十分的好,自已开始的时候便在当今陛下的麾下当兵,后来跟着的将军尉迟敬德是一个很好的将军。楚风清楚的记得,那是武德三年的时候,自已跟着秦王殿下与刘武周,宋金刚作战。那个时候的尉迟大将军还是刘武周的部将,率军来攻打河东夏县(ps:今山西南部,刘武周,宋金刚与李唐争夺的战略要地。)。此前归附李唐的夏县吕崇茂趁机“反唐”,并且自称“魏王”,归附刘武周。致使李唐失去了对此地的控制。楚风记得再一次攻打夏县的时候,自已已经是尉迟大将军的部下了。那一场攻城战十分的惨烈,守军拼死抵抗,箭矢如雨点般落下,沸油滚石如不要钱一样的,云梯刚刚搭起,便被火焰吞噬,攀爬的士卒从云梯上掉落,变得血肉模糊。在围困了夏县一个月后,双方陷入了僵持。 军营里士气低落,死了数不清的袍泽,却无法见到胜利的希望。那个时候很多人都觉得自已活不过明天,也许下一个冲锋中,自已就会成为倒下的一员。楚风清楚的记得当今陛下,之前的秦王殿下在阵前反复高声喊道:“破城后三日不封刀。”起初自已并不在意,甚至觉得可笑。自已只是为了活着,为了军饷才参军,并不是为了杀人。楚风不明白为何秦王殿下如此的反复强调?更不理解为何同袍们听到后,眼中闪过一种狂热的光?战争依旧在继续,只是楚风发现队伍中的老兵明显的卖力了许多,攻城时也不摸鱼躲在后面了,而是拼了命的向前冲杀。这次攻城用了一个半月,城墙下的尸体越来越高,粮草也陷入了短缺,楚风每日只能分到发霉的黑面饼。那个时候有的饥饿士卒甚至是嚼靴子上的皮革,但令楚风的是,袍泽们的士气却依旧非常的高昂。一切都只是将军由三日不封刀,改成了十日不封刀。楚风清楚的记得,在听到这个命令的时候,老兵们就像是打了鸡血一样的双眼通红。最终城门在攻城锤轰击下轰然倒塌,楚风清楚的记得自已那个时候非常的兴奋,满心只有一个念头:“祖宗保佑,我活下来了,我活下来了!”并且还大喊出声。可是那个时候并没有人理会自已,他们就像是饿狼一样的闯入城里开始走御串港。出于好奇,自已跟在了自已的校尉后面,发现他竟然在恐吓百姓交出钱财,自已立马就双眼放光,开始模仿。楚风觉得自已还是很有良知,只找那些没有被索要过钱财的富人,而且只要给了钱,也没有刁难他们。但是晚上回到军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