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旁人看着好看而活,那才是真的白活了,我拉着她的小手,为她取名苡欢,我的孩子只要我在一日我便能让她欢喜一日,我轻唤“苡欢”她竟将手放上了我的嘴角让我也笑。
嫁进毛氏的第二年,欢儿会唤我阿母了,她喜欢笔与纸我便为她辟出了一间书房,她喜欢什么木刻布匹毛嘉便都会带回来,我没有见过我的阿翁阿母,自小是在婶娘身旁长大的,可我想喜欢一个人便是在乎她在乎的吧。
嫁进毛氏的第三年,欢儿会走路了,小脚踩到那里都会留下印子,她拍着手说:“阿母…欢儿…以后在阿母屐下刻花…”阿母光是看着欢儿这样就已经很欢喜了。嫁进毛氏的第四年,毛嘉从宫外捡回个孩子取名为毛曾,我想将他摔死却被欢儿拦下,我问她为什么,她用那双我觉得比天上星辰还亮的眼睛看着我:“阿母会后悔的,欢儿不想看阿母难过。”从那天起,我就成了两个孩子的阿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