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脉,又检查了一下身体,确实是一个早产的女儿。
常家别的不提,羊乳却是多不胜数。
常葵有喜欢喝羊乳的习惯,每日总得多喝几杯羊乳,而这些羊乳对身体也好,家里人也没拦着。
府里偏远的地方,甚至还特意养了几头怀孕的母羊。
很多羊乳都被聚集在一起,时不时的煮上一些,确保在外面顽皮后回来的常葵能够喝上一口热热的羊乳。
如今,拿出去了腥味的羊乳,都不需要耗费多少时间。
百合闻到了吃的味道,差点没有哭出来。
同时,心中也有着满满的幸福。
自己的救命恩人可真好,那么快就搞到了吃的东西。
百合吃的很起劲,生命力很顽强,看的周围的人眼中都流露出一些欢喜来。
顽强就好,努力生活的人,总是能够让人心里高兴。
“三爹,你看,我捡来的这个孩子可爱吧?以后我宣布,她就是我的弟弟了,我要好好的养着她。”
常葵目不转睛的盯着一首在喝奶的百合,只觉得这个弟弟样样合自己的心意,完全不像是自己在其他人家中看到的那些孩子。
其他的那些孩子很调皮,特别的不讨人喜欢。
但是,如果换做是自己捡来的这个弟弟的话,就算再调皮,常苦觉得,自己也会包容对方的,自己的弟弟,怎么可能会有错呢?只是有一点点小调皮而己。
“这不是弟弟,这是你的妹妹。”
“可怜呐,这一个女孩儿就这么被丢掉了。”
一个早产的孩子,锁骨处的那一颗孕痣,浅的几乎快看不见了。
苍术几乎明白了这个孩子为何会被丢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