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原主的记忆。
民兵队的队长彭雷子,是刘振天的大舅。
因为有彭雷子罩着,刘振天才能年轻轻就成为远近有名的刺头小霸王。
过去,原主还没变成傻子那会儿,也是个浑不吝的。
小时侯就是村里的孩子王,一呼百应的那种。
刘振天比原主小三岁,从前也是原主屁股后边的小跟班,天天追着喊“沉哥”。
可惜,原主误食农药,人都差点没了。
好不容易捡回一条命,此后成了傻子。
前些年,刘振天就算再怎么在大队上横行霸道,招猫逗狗,也没有对陆沉下手。
但他最终还是和罗美晴滚到了一起。
王婶光是想想,都觉得陆沉恨透了这俩!
王叔却大大咧咧一笑,“哎呀,小沉现在没那么多脑筋,他也不记得以前的事了!这样反倒好!……他也就不会用那些恩恩怨怨的仇恨来折磨自己。”
陆沉假装没听懂他们夫妇俩的话,蹲下身,逗弄着两只在伸头观察新环境的狗。
王婶心软,温声说:“小沉,这只黄的是个豆豆眼,而且看着也比黑的更呆瓜,要不我们养丑的,你养这只黑的。”
“我养黄的吧。”陆沉揪着小黄狗的后颈皮,冲王家夫妇憨笑,“傻子配丑狗,绝配!”
王叔王婶的心口好一阵酸涩。
“孩啊,以后不能这么说自己!”王婶快哭了。
王叔也一边把黑狗装回筐子里,一边对陆沉说:“就是!别人咋说,那是别人嘴碎,你不用听他们的!叔看你脑瓜挺好使,你不是傻子!”
陆沉放开小黄狗,让它上院里各处闻闻,自己则去了厨房,又煸了一份泥鳅,还炒了点芹菜进去,端到隔壁,和王家夫妇分享。
王婶一个天黑之后从不吃东西的人,都因为太馋干煸泥鳅这味道,破例吃了一小碗!
王叔就更别提了!
他真恨不得这碗泥鳅全归他!
王婶笑盈盈的抱来自家酿的黄酒,招呼陆沉陪着王叔喝了两杯。
焦糖色的酒液,色泽透亮,宛若琥珀宝石。
酒闻着是不浓,喝起来却十分上头。
陆沉喝完酒回到家,倒头就睡了。
第二天早上,天都大亮了,陆沉还没醒,还是大黄狗把他的脚底板都舔红了,陆沉才昏昏沉沉的想起……
“糟了!今天是上班的第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