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姑娘露出这种表情。”
沈鹤之没好气地瞥了顾庭樾一眼,“我那是在看宝宝!”
“不过。”他忽然话风一转,“宝宝喜欢小程同志。”
顾庭樾挑了一下眉,没接话。
长了眼睛的人都看得出来。
沈鹤之一点也不在乎他的态度,慢悠悠地说道:“小程同志对宝宝有耐心,而且我们爱好相同。”
顾庭樾挑了一下眉,他可真会给自已脸上贴金。小姑娘是个活生生的人,而他是一个眼里只有研究的疯子。
他们能一样?
“我觉得我可以把小程同志娶回家,宝宝有了妈妈,我也有了研究搭子。”沈鹤之早就有这种想法,此时越想越觉得可行。
顾庭樾原本平静无波的眼眸中,倏然闪过一丝极淡的、难以捕捉的异色。
他偏过头,视线落在沈鹤之身上,声音比平时沉了几分。
“你怎么会有这种想法?”
沈鹤之没太在意,解释道:“之前小程同志向我打听你的喜好,我正好找她有事,就去找她。”
顾庭樾听到这里,挑了下眉——原来小姑娘送自已的谢礼,还挺有心的。
沈鹤之脸上闪过怒色,“我们正好碰到宋时律在招待所那边办婚礼,当时宋时律那个妈,说什么小程同志给宝宝当后妈正好,话说的很难听。”
即使他不是当事人,听了也很生气。
“但这不是重点,我当时听了挺生气,但后来想想,这主意似乎真不错。”
沈鹤之的眼神清澈,里面没有丝毫男女之间的绮念,只有纯粹的同志情谊。“宝宝喜欢她,她也喜欢宝宝。我需要一个研究搭子,她也需要。”
他满脸都是看“我们多配”的表情,看着顾庭樾。
顾庭樾闻言,淡淡瞥了他一眼。
“别胡乱揣测,也别去豁害人家小姑娘。”
沈鹤之听了这话,顿时有些不乐意了,“我这怎么是豁害她了?我这辈子只要有宝宝就够了,她大概也不会结婚,我们搭个伙,延续同志友谊,怎么!”
顾庭樾敏锐地抓住了一个字眼,“她不想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