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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5章完结

发展之用,故往往一字可读两个或两个以上之音;比如知、知(智),从、从(从者),妻、妻(“以其兄之子妻之”之妻),女、女(“女于时”之女),同是一字,而由于读音不同,呈义遂别,此寄声之证也。“于戏”可读如“于呼”,“惛”(即昏)可读如“闷”,“曝”可写作“bo????????”[132],两个字声符迥异,而发音却可相通,此非寄形之证也。求其原因,当无非初时制字尚少,故而有此通融,及社会日益进步,远远供不应求,“形声字”遂乘时而大起;例如“匋”或“陶”可读如“陶唐”,亦可读如“皋陶”,换言之,“陶”“窑”原可通用,然究属不便,故“从声”之字,则扩为“窑”“摇”“遥”“瑶”等以区别之,其重点还在于寄声。概言之,周以后之华文,实介居“象形”“拼音”之间而自成一类。凡此问题,皆古典家、语文家所应继承王、俞而发挥深掘者,何为任其中止也。

反切之学,究创何时,近人虽有讨论,未为澈底,此问题实与前项问题同一范畴而不可分割者。如其推源东汉,则“何不”为“盍”,“不可”为“叵”,先已见之。且“反切”之换言,即是“拼音”,到我国中古时代,果何所引导而创为此法[133]?是否如前文所猜汉族原有拼音之本能而再度涌现?两问题不特可以——而且必须连带解决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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