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民族学研究集刊》六期五二—五五页拙著《夏时与狄族》。
49.《东方杂志》四二卷三号三六页拙著《中华民族与突厥族之密切关系》。
50.见《东方》四一卷二一号三六页拙著《何谓生霸死霸》及所引鲁实先、刘朝阳二家之说。后来陈梦家亦言:“若于此时贸然据此尚未整理就绪的残缺的地下材料,贸然排谱列表,似嫌操之过急。”(同前引一九〇页)
51.阴历与阳历调合之困难,在于月绕地球一周为二九·五三〇五九天(二九天一二小时四四分三秒),地绕日一周为三六五·二四二二一六天(即三六五天五小时四八分四六秒),两数不能相互除尽。甲文“十三月”及《尧典》所称“期三百有六旬有六日,以闰月定四时成岁”,即是阳、阴历并用,与巴比仑、希腊、罗马相同。春秋中叶更知十九年七闰之法,以与阳历相调节。
52.甲文原有之“子”,后来周人弃而不用,取甲文原有之“巳”字以代之,“巳”位既缺,因别搆今之巳字。仅此廿二字,周族已将商文改革了两个,则其余周族承用之商文,尽多字虽同而立义不同,自是意中之事。苏联学者G.Brunakoff著《The Oracle Bones from Honan》(一九三五),曾提出批评:(一)中国一派学者对古史研究之专凭文字为不合,(二)中国另一派学者专作甲文、金文、《说文》之比较研究为忽略时代特点(据《社会经济史集刊》五卷二期二五二页引),其言实深中我国学子之大病。从事斯道者分应联系实际(如“子”“巳”之例),接纳友人忠告,深加警惕,今顾不然,反进一步作出许多大胆无比之臆测,斯真不知其可者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