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吏在残害同类这件事上所表现出来的想象力和创新精神,与科学史上那些伟大发明相比也“毫不逊色”。古代的刑法可谓千奇百怪,手段极其残忍。有笞杖、鞭扑、枷项、宫刑、刖刑、割鼻、斩首、腰斩、梳洗、剥皮、烹煮、绞杀、凌迟、车裂等多种名目。这些手段不仅反映了思维的发散性,在具体操作上更体现了执行者的专业水准,光是那些做工精巧的刑具就让人叹为观止,在“术”的层面上达到了惊人的高度。
如果我们把武则天时期的酷吏放在一起举行一场技能大比武,来俊臣是当之无愧的冠军。在索元礼、周兴等人的眼中,酷刑就是简单的暴力行为,是对受刑者的肉体折磨和精神摧残。他们与来俊臣相比,无论是手段还是效果都难以企及。
有人曾经这样评价来俊臣:“历史上的任何一个坏人,或小说里的恶棍,只要跟来俊臣一比,都会黯然失色,只因任何恶霸如果用放大镜仔细观察多少都能发现人性的流露,只有来俊臣,他连一丝人性的痕迹都找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