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o;诗中描述的情形,基本可以反映年贵妃的生活状况和行事作风。
年贵妃嫁入雍亲王府后,十年时间生育了三子一女,但大多夭折,到雍正三年时,仅余一子,名福惠,年五岁。雍正帝的嫡子早亡,雍正初年在世皇子都是庶出,共四人,其中长子弘时是齐妃李氏所生,素不为其所喜。雍正四年,皇帝以弘时少年放纵、行事不谨为由,将这位长子过继给自己的死对头允禩为子,并很快随允禩一起被开除宗籍、贬为庶人。一年后,年仅二十四岁的弘时就郁郁而终了。雍正帝在子嗣不振的情况下,以含糊的理由对唯一成年的长子痛下狠手(他的次子弘历此时只有十五岁,尚未成婚,不能算作成年),背景十分可疑。目前仅知,弘时曾向年羹尧索贿一万两白银,在年案爆发后被揭发出来,至于其他放纵不谨之事尚不得确证。
弘时之下有皇子弘历、弘昼,二人年纪相仿,都是雍亲王藩邸没有“编制”的妾所生。不过,弘历生母钮祜禄氏是满洲正身旗人之女,弘昼生母耿氏是镶白旗包衣辛者库人之女,所以在雍正即位时,前者被封为熹妃、后者被封为裕嫔,拉开了档次。雍正年间,皇帝对弘历、弘昼二人的态度、待遇,始终不分轩轾,尽量不给人厚此薄彼、有所偏爱的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