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室觉罗犯罪被遣戍后,按规定要停发养赡银米,但考虑到其妻女无倚又无子可继者生计维艰,所以也给予照顾。+E′Z-暁/税*王_ ,更+欣′嶵`哙,规定由族长、学长出具图结呈报,是宗室妻每月给予2两养赡银,觉罗妻给予1两5钱银米;宗室女每月给予1两5钱养赡银米,觉罗女每月给予1两银米。[174]清廷发给普通宗室、觉罗养赡银,主旨是为了周济贫困,稳定族内关系。基于同样目的,对宗室、觉罗娶妻、嫁女、病故丧葬等人生大事均有赏赐。
康熙中叶,闲散宗室有甚贫者,遇婚丧之事每至称贷积逋。玄烨听说后命宗室中有力者资助。不久又发现,在一些有爵位的宗室中,也出现了因家贫无法出嫁的怨女。康熙五十五年(1716)四月宗人府奉旨:“查核宗室内家贫不能嫁女者,主子(指玄烨)给婆家。”奉旨查得:八旗宗室女有41名待嫁。其中奉国将军女8人,奉恩将军女1人,官员女2人,余皆闲散宗室女。玄烨谕命:待这些女孩出嫁时,各给银100两;“除此所查女孩外,凡女孩到十八岁,若无说媒之人,即出具缘由,由宗人府视来告情由,即奏闻可也。”[175]此前,宗室婚礼赏银60两,至此改为100两;丧礼赏银80两,至此改为120两。\艘-飕·晓^税+枉+ ?更_薪.蕞,快-赏赐范围仅限定在闲散宗室及其子孙,但闲散宗室官至大臣待卫者,不准给;宗室大臣侍卫之子,未分家者不准给,已分家者系闲散宗室亦准给;镇国将军以下至奉恩将军,媵妾所生之子,除正室无出,承受正分家产者不准给外,其余未分家者不给,已分家者果系闲散宗室亦准给;将军等媵妾所生之女,父故出嫁,除有承受正分家产之兄弟遣嫁外,其余亦准给。乾隆元年(1736)定,觉罗婚礼给银20两,丧事给银30两。自七品官以下至闲散觉罗,皆准给予。[176]
从乾隆二十一年(1756)起,每年固定恩赏银1万两,作为赏赐在京宗室觉罗和盛京宗室觉罗红白事件之用。实际上支付赏银常常超出,例如乾隆四十六年(1781)红白事件赏银总计3.1万余两,乾隆五十二年(1787)红白事件赏银达3.5万余两。[177]甚至对那些坐吃山空、卖掉田宅的宗室、觉罗,也赏给银两置办土地房屋。如乾隆十一年(1746)赏银8000两,先给“甚贫乏”之宗室40人,每人银200两,各交族长、学长等代置房地。并决定以每年40人为率,为其余无业宗室陆续代置房屋,“俾五六年间皆得渐次立业”。¢萝`拉¢小?税¨ *罪¨薪.彰*截?耕^歆?快+[178]宗室遇到火灾事故,也可指望资助:被火房屋,每间赏银5两,如实系贫窘者,由族长等同保,每间加倍赏银10两,除上述常规性恤赏外,还有各种临时的赏赐。所有这些带有救济族人性质的工作,主要是在宗人府主持,并在族长积极参与下进行的。
清朝尽管对宗室、觉罗作了种种照顾,但其优待的重点始终放在有爵位宗室、特别是高爵位贵族身上。宗室贵族高爵位与低爵位的待遇已很悬殊,对比最高爵位亲王与最低爵位奉恩将军的俸银,竟相差90倍(详见附录一表3)。闲散宗室一年的养赡银30两,闲散觉罗为24两。而同治七年(1868)一次赏醇亲王修理坟墓银就有5万两。光绪十四年(1888)醇亲王移住贝子毓府时,又一次性赏给醇亲王银10万两,并赏给移居西直门内半壁街空闲府第的毓银1万两,用于新居的修缮。[179]这种连续不断的巨额赏赐与普通宗室得到的恤赏,相差不啻霄壤。
第四,教化族人。
宗族教育有多种形式,除了兴办宗学、觉罗学外,还要求族长承担起平时训导、约束族人的职责。嘉庆帝曾亲撰《宗室训》,斥责宗室“不肖子弟,越礼踰闲,干犯宪章者,亦层见迭出,所为之事,竟同市井无赖”。他批评管理宗人府王等只知奉行成例,“同一宗室,视同陌路”,并强调说“诸王管理宗人府,虽曰国事,实家事也”。最后,他要求诸王、诸族长时时教训子弟,一是要讲究“孝悌忠信礼义廉耻”的“立身之要”,一是要督导“国语骑射读书守分”的“应为之事”。[180]
诸族长除了传布教化,用儒家观念熏陶子弟,使他们循规蹈距外,还负有维护族内等级秩序的义务。乾隆五十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