者从盛京将军辖区行政组织及其层级、行政机构及其职能、行政区划的形成及其边界等要素着手,对盛京八旗驻防制度进行了深入的考察,认为“驻防旗官从行政、司法、经济诸领域渗入地方社会的管理,专城旗官职能的增加,使在清中期以后,盛京八旗驻防制度逐渐成为带有八旗制度色彩的地方行政制度”;“康熙中期以后,盛京将军辖区的租赋征收区一直保持在15个左右,与规模较大的城守尉、防守尉驻防区重合,即经济区划与较大的军政区划重叠,这种重叠的区域,在清代被约定俗成地称为‘城’。这种状态相当稳定,一直持续到清朝末年。可以看出,盛京将军辖区的‘城’已经成为清代东北八旗驻防区约定俗成的行政区划,虽然清朝官书并没有给予承认”注31,该论文极大地推进了对相关问题的研究。本文试图在此基础上,探讨东三省、新疆这两大区域,自乾隆以降至光绪年间改设行省以前,地方行政区划的正式名称。
一
东三省和新疆的地方行政区划的正式名称,或者说盛京将军辖区的“城”是否是正式称呼,尚未见有谕旨、奏折对这个问题进行过明确的讨论或规定,《清实录》中亦无相关的记载。由此,必须查考清代政书中对此有无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