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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完结

综上所述,根据嘉庆、光绪《清会典》的记载,清代乾隆以降东三省、新疆各将军所辖区域的地方行政区划称为“城”。*l_a~n!l^a?n,g?u*o`j′i^.?c~o-m+城与府厅州县同为清代地方行政制度的组成部分,实施区域各有不同。吉林、黑龙江两地部分城的界线,在耕地开垦、管理制度改变等因素的影响下,逐步明晰。

《四库全书总目》史部地理类小序诠注注54

华林甫

《四库全书总目》于经、史、子、集之下,分44个小类,四部之首均有总叙,各小类之首则冠以序文(俗称“小序”),统摄全书。因清儒惜墨如金,字数无多,导致难读。于地理类小序而言,仅268个字,提纲挈领地梳理了地理类书籍的缘起、发展和收录思路,分成宫殿疏、总志、都会郡县、河渠、边防、山川、古迹、杂记、游记、外纪10类,外加存目,非常简洁明了。然则细读之下,或可疏、或可补,甚或可纠其谬。职是之故,分小序为八段,撰成诠注,以明地理典籍之学术源流,求正于学界同行。

古之地志[1],载方域、山川、风俗、物产而已,其书今不可见[2];然《禹贡》、《周礼·职方氏》,其大较矣[3]。?k~s¨j/x¢s!.,c′o*m*

[诠注]

[1] 从下文看,此“古”字所指相当于今天概念中的上古,比《尚书·禹贡》还要早。可是,这么早的典籍在哪里呢?“地志”是指记舆地的书,即地理志书之谓,笔者查到最早出现“地志”二字的典籍是西晋《太康地志》一书,恐怕不一定是最早的。注55

[2] “方域”一词产生的时间,保守的说法是南朝时期,意思大约相当于四方疆域的概念。《后汉书》卷42《东平宪王苍传》:“今方域晏然,要荒无儆。儆,备也,音警。”注56《昭明文选》“乐湑衎其方域,列仙集其土地”句六臣注:“夫土地险固以致强,丰沃以致盛,而天下之美皆归焉。”据笔者陋见,“山川”一词始见于《尚书·舜典》、《诗经·小雅》;“风俗”一词始见于《荀子·强国》、《史记·乐书》、《汉书·平帝纪》元始四年下;“物产”一词始见于《文选》左思《吴都赋》、《北史·新罗传》等。-1?6_x¨i+a′o*s,h?u`o?.*c·o~m¢地志实际记载方域、山川、物产的,早见于《尚书·禹贡》、《周礼·职方》;“风俗”一项则已见于《史记·货殖列传》、《汉书·地理志》。既然说“其书今不可见”,作者怎么知道它记载了“方域、山川、风俗、物产”四种内容?逻辑不通,颇不可解。

[3] 《尚书·禹贡》、《周礼·职方》是该篇小序推崇“古之地志”的遗存。《禹贡》记载的门类有九州、导山、导水、五服制,各州记载了山、水、土壤、田、赋、物产、贡道。《周礼·职方》记载的门类有州、山、薮、川、寖、经济作物、性别比、农牧产品。若按照这位小序作者的观点,《尚书·禹贡》、《周礼·职方》大致反映了“古之地志”的门类,则尚缺“风俗”一项,可见其内在逻辑小有失察。

《元和郡县志》颇涉古迹,盖用《山海经》例[4]。《太平寰宇记》增以人物[5],又偶及艺文[6],于是为州县志书之滥觞[7]。

[诠注]

[4] 《元和郡县志》门类中,没有“古迹”类,但具体行文中提到了不少古迹。六朝地志当中也有古迹的内容。《山海经》有古迹吗?笔者读《山海经》未见,即使有个别的,也是上古传说之类,与后代理解的古迹不一样。这句话说《元和郡县志》记载古迹的做法承袭了《山海经》,令人费解。究其实,《元和郡县志》之前的地理志书也多有记载古迹的,《元和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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