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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完结

又,张舜徽先生主张将总志与都会郡县合并为方志类,与地理类并列,认为前贤未能将方志单独列出是缺陷,说明前人不重视方志。愚以为,此言不甚确切。首先,总志是全国性地理志书,方志是地方志;方志之所以称为方志,就是相对于总志而言的,总志与方志是地理志书的两个系统,越到后来分野越清楚,那种将《大明一统志》、《大清一统志》也称作方志的说法注71,是不妥当的。其次,无论总志与方志,都属地理志书,岂有儿子脱离母胎而要与父母并列之理?近代目录的做法,将四部扩充为经、史、子、籍、丛、志,乃现势使然。

[21] “河防”为“河渠”之误,否则与本小类末尾“右地理类河渠之属”之言不对应,存目也作“河渠”;该类收录《水经注》至《水道提纲》的典籍,共23部。“边防”收录了《筹海图编》、《郑开阳杂著》两部。

[22] 山川小类收录典籍7部,古迹小类收录典籍14部,杂记小类收录典籍28部,游记小类收录典籍3部。

[23] 外纪小类收录典籍16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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