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太平府:原文“西南距省治一百九十里”。~g,g.d!b`o`o`k\.¢n*e_t^《清朝续文献通考》卷313《舆地考九》:“太平府在省治东北四百九十里。”《安徽舆图表说》卷5《太平府》当涂:“西南至省四百九十里。”民国《当涂县志》:“西南至省城怀宁陆三百六十里,水三百六十里。”注114疑《清史稿》误四百九十里为一百九十里。
11.滁州直隶州:原文“西南距省治五百五十里”。《嘉庆重修一统志》卷130《滁州直隶州》:“滁州直隶州在安徽省治东北六百五十里。”光绪《滁州志》:“由州治……达安庆六百五十里。”注115《安徽舆图表说》卷9《滁州直隶州》:“省东北六百五十里。”故应改为“西南距省治六百五十里”。
12.六安直隶州:原文“东南距省治四百四十里”。《安徽舆图表说》卷10《六安州》:“东南至省城三百六十里。”同治《六安州志》卷1《舆地志二》:“南至安庆省城三百六十里。.8*6-k.a,n~s-h*u*.′c\o.m¨”注116故应改为“东南距省治三百六十里”。
13.泗州直隶州:原文“东北距省治七百六十里”。《清史稿·地理志》一般以本府、州、县为基点叙述方向。安庆府在泗州西南。《清朝续文献通考》卷313《舆地考》:“泗州徙治废虹县,在省治东北八百四十里。”《安徽舆图表说》卷10《泗州》:“西南至省八百八十里。”故应改为“西南距省治八百四十里”。
三、山名方位讹误
1.安庆府潜山县:原文“北:潜山,一曰皖山,又名天柱”。《嘉庆重修一统志》卷109《安庆府一》:“皖山在潜山县西北。”《江南安徽全图》潜山图,皖山与天柱峰相连,皆在县西北。故潜山应在潜山县西北。
2.安庆府太湖县:原文“南:新寨,香茗”。《〈清史稿〉校注》指出应为“新寨山,香茗山”注117。原文未加“山”字,与《清史稿》体例有关,主要错误在于弄错了新寨山的方位。′墈^书^屋-晓′税-徃/ ¨追_嶵`歆\蟑`截′嘉庆《重修一统志》卷109《安庆府一》:“新寨山在太湖县西十里。”《地理志》卷34《安徽一》太湖:“新寨山在县西十里,壁立险阻。”注118《清国史·地理志》卷34《安徽一》太湖:“新寨山在县西十里,壁立险阻,元末尝立寨其上。”故原文应改为“西:新寨山。南:香茗山”。
3.安庆府宿松县:原文“东北:严恭、烽火”。《嘉庆重修一统志》卷109《安庆府一》:“严恭山在宿松县北。”《江南安徽全图》宿松图,严恭山在县北。民国《宿松县志》卷2《地理志·山川》:“严恭山,县北三十里,为县治祖山。”注119 故应改为“北:严恭山,东北:烽火山”。
4.安庆府望江县:原文“西:麒麟山”。乾隆《望江县志》载:“麒麟山,邑西北二十里。”注120《嘉庆重修一统志》卷109《安庆府一》:“麒麟山在望江县西北二十里。”《江南安徽全图》望江图,麒麟山也在西北。故应改为“西北:麒麟山”。
5.凤阳府凤阳县:原文“北:凤凰山,府以此名”。光绪《凤阳府志》卷9《山考》:“凤皇山,在府北县东,府治之主山也。”注121凤阳是府县同城,在凤阳县境内描述山方位,则应以县治为参照,故应从《凤阳府志》为府北县东或县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