驿一:象台”,误。
按:《清史稿》卷73《地理志·广西》、《清国史》卷136《地理志·广西二》记有象台驿,《嘉庆重修一统志》卷463《关隘》未记,查乾隆《大清一统志》卷357言象台驿“今废”,嘉庆《广西通志》卷174《经政二十四·邮政一》亦引此言。
25.“庆远府”条“土州二”应改为“土州三”。
按:《清史稿》卷73《地理志·广西》记为“土州二”,当未计东兰土州同,但其下沿革部分又将东兰土州单独列出,此处改为“土州三”。雍正《广西通志》卷六《沿革》记为“土州三”,是将东兰土州同算作一土州。
26.“宜山”条“水驿二:大曹、宜阳。马驿:德胜”,误。
按:《清国史》卷137《地理志·广西三》亦记有三驿,但《嘉庆重修一统志》卷464《关隘》未记。按嘉庆《广西通志》卷175《经政二十五·邮政二》中引雍正《广西通志》言“宜阳驿……久废”,又引《县册》言大曹、德胜“已上二驿久废”,可见至嘉庆时,三驿已不存。
27.“河池州”条“金城江……右合秀水,经治南,伏而复出,东入宜山”应改为“金城江……右合秀水,东入宜山”。
按:《嘉庆重修一统志》卷464《山川》记“秀水,在河池州南一里,自州西南白崖有泉,自半岩挂下,形如匹练,东北流经州治南,又东流十余里,伏入髙山下,至六甲里复涌出,入金城江”。雍正《广西通志》卷16《山川》亦记“秀水,在州治前,东流绕十余里,伏高山下,至六甲里复涌出,合金城江”。《清史稿》卷73《地理志·广西》作“金城江……右合秀水,经治南,伏而复出,东入宜山”,金城江主流并不经州治南,《清史稿》显将秀水的伏流与金城江混为一谈。
28.“东兰土州”条“东:十八鹤。东北:九曲”,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