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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章完结

南山脚为界,中港社番业,应归该番报升。

22.中港内湾即头湾现丈何丹九等民耕田三十四甲七分六厘一毫九丝六忽,民耕园七甲三分八厘九毫四丝,未垦荒埔一甲五分三厘六毫。该处离生番尚远,系属应垦。今以山脚为界,中港社番业,应归番报升。

23.中港二湾、三湾现丈垦园二甲八分零九毫六丝,未垦荒埔七甲七分四厘四毫。该处虽与头湾接连,但渐次透入内山,应请划出界外。即于头湾山脚为界。

24.盐水港共丈何福生等民耕田二十甲零九厘七毫七丝;共园二十八甲九分四厘九毫七丝,内民耕园一十七甲七分九厘七毫九丝四忽,番耕园一十一甲一分五厘一毫七丝六忽;未垦荒埔二十九甲八分零八毫。该处离生番尚远,系属应垦。今以居中高自南而北立碑,划定为界,系中港社番业,应归该番分别报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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