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关灯
上一页 章节目录 下一章 进书架
下载

请安装我们的客户端

终生免费,永无广告!

第62章完结

人回寮后,即邀集乡勇18人,向垦佃理论,打伤垦佃而赴竹堑巡检禀验。七月十八日,以林云、林淡为首的垦佃股伙共21人注323,与乡勇展开集体械斗,结果乡勇张昂等4人被林云、林淡等杀害焚尸。淡水厅同知马鸣镳据报,“到地相验,拿获首伙要犯”,开庭审讯,确认林云、林淡等犯案事实。注324

“林淡案”显然仅是淡水厅界外地区乡勇和垦佃之间的争垦仇杀事件,全案虽牵连42人,但为时甚短,并未蔓延,只是地方的小械斗,何以会导致闽浙总督富勒浑决定全面清厘台湾界外土地和划定新界呢?其应与乾隆皇帝此际对于闽省和台湾官员的极度不信任及严刑峻法的对台政策有关。乾隆四十七年(1782),彰化地区爆发大规模的漳泉械斗,影响甚巨,被直接就地正法者多达200余人。注325福建巡抚雅德、台湾道穆和蔺、台湾镇金蟾桂均因没有亲往查办,仅委任知府、副将负责,而遭到乾隆帝一再申饬或“交部严加议处”注326。台湾府知府苏泰更因采取“劝谕和息”方式,未迅速擒捕相关人犯,被乾隆帝视为“罔顾大体、姑息养奸”而参革,“交刑部治罪”;其余知县、一干武职人等均被革职查办。注327乾隆皇帝认为械斗的发生即因“文武各官平日废弛玩纵,以致酿成事端,又不立即擒灭”注328,因此对于台湾各种治安事件,力主从最高的台湾道、镇到知县、都司等文武官均应据报后亲自查缉,且采取严刑峻法,肇事首犯就地正法,“俾奸民知所儆畏”。乾隆四十七年九月,甫上任的闽浙总督富勒浑也被乾隆三令五申,必须“驰赴闽省实力整顿”。十月,原福建布政使杨廷桦因“在闽年久,台地情形素所熟悉”,而被委任接台湾兵备道,并兼按察使衔,继续查办械斗余犯,且直接向皇帝奏事。注329然而,之后,又陆续出现彰化王爷会、小刀会;凤山县小冈山地方“有匪徒竖旗”等风闻,使得乾隆帝一再重申“台湾诸事废弛,刁风未息,不可不严拏究办、从重惩治,以靖海疆而安良善”注330。乾隆四十八年(1783)十月又再度强调:

不想错过《清代地理志书研究》更新?安装晋江文学城专用APP,作者更新立即推送!终生免费,永无广告!可换源阅读!

放弃 立即下载
上一页 章节目录 下一章 推荐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