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绿营,仅留前藏、靖西游击各1员,以下都司、守备、千总、把总、外委均准开缺,分别留藏回川,酌加录用;兵丁1000余人,精壮者仍令投充陆军、编入巡警,老弱者酌给恩饷,听其自谋生业。注462
4.清末新政时期增加的机构、设施
主要有巡警总局、兵备处、学务局、印书局、报馆、商品陈列所、初级小学堂、蒙养院、陆军小学堂、商埠、海关、邮局等。这些机构、事物都是清末出现的,其中既有外力迫使下开设的商埠、海关,均于光绪年间设置;又有督练公所、巡警总局、印书局、报馆和各类学堂等新政机构,均为清末联豫在西藏实施新政时期奏请设置,多见于联豫在光绪三十年(1904)至宣统三年(1911)的奏牍,均载入吴丰培先生编的《清代藏事奏牍》。
新疆乡土志在历史地理学上的史料价值研究(续)注463
刘超建
形成于清末民初的新疆乡土志,是当时教育改革背景下的产物,就其对历史地理学研究的史料价值问题,目前来看,学者对其关注很不够。注464前不久,笔者对其进行了初步的整理,完成了一篇以《新疆乡土志在历史地理学上的史料价值研究》为题的论文。注465在这篇文章中,笔者主要就新疆44部乡土志在历史民族地理、历史自然地理、历史农业地理及历史商业地理研究方面的史料价值,做了较为系统的归纳和整理,对其他方面仅仅做了简要的概括和总结。但近期重新研读《新疆乡土志稿》注466时,发现乡土志对历史地理学的史料价值很大,仅仅梳理上述几个方面仍然很不够,尤其在历史政区地理、历史聚落地理、历史文化地理及历史军事地理等方面,也很有必要做进一步归纳和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