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8。
注95 (清)刘筹总纂:《江南安徽全图》,光绪二十二年(1896)印本。以下引用本图不再出注。
注96 光绪《凤阳府志》卷6下《秩官表三》,见《中国地方志集成》安徽府县志辑32,215页。
注97 《宣统三年冬季职官录》,见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第290册,746页,台北,文海出版社,1968。
注98 光绪《凤阳府志》卷11《官署》,见《中国地方志集成》安徽府县志辑32,402页。
注99 光绪《凤阳府志》卷11《官署》,见《中国地方志集成》安徽府县志辑32,402页。
注100 光绪《宿州志》卷7《官署》,见《中国地方志集成》安徽府县志辑28,98页,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8。
注101 参见(清)冯煦主修,陈师礼总纂:《皖政辑要》卷8《编俸》,仅载灵璧县知县、教谕(拟裁)、训导、固镇巡检、典史5项,77页,合肥,黄山书社,2005。“灵壁”、“灵璧”在清代文献中凡两见,本文所引保留文献原貌。
注102 乾隆《灵璧志略》卷1《市集》,见《中国地方志集成》安徽府县志辑30,23页,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8。
注103 《宣统三年冬季职官录》,见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第290册,749页。
注104 道光《阜阳县志》卷3《官廨》,见《中国地方志集成》安徽府县志辑23,56页,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8。
注105 《清宣宗实录》卷55,道光三年七月戊子,“移安徽颍州府驿口桥捕盗同知驻艾亭集,作为抚民总捕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