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214 内政类553号,7445—40号,宣统二年九月十九日。/x~t,i¨a~n\l*a`i/.`c/o,m·
注215 参见 《宣统政纪》,762~763页。
注216 参见录副奏折:乾隆三十二年八月二十二日四川总督阿尔泰《奏请将西河口盛家池盐大使裁汰事》,档号:03-0122-043;《清高宗实录》卷798,乾隆三十二年十一月丙申。
注217 参见《清宣宗实录》卷77,道光四年十二月戊寅;道光《南部县志》卷2《公署》;又见南充市档案馆所藏《南部档案》,Q1-4-368。
注218 参见光绪《泸州九姓乡志》卷1《沿革》。
注219 周询:《蜀海丛谈》,127页,成都,巴蜀书社,1986。
注220 参见《嘉庆重修一统志》卷440《广东统部·文职官》,《四部丛刊》本。
注221 《清德宗实录》卷586,光绪三十四年正月己酉。
注222 参见《广东全省财政说明书》,26页,民国四年(1915年)印行。
注223 档号:03-5749,件号:03-5749-051。
注224 参见《贵州全省舆地图说》上册《府州县分图表》,宣统元年,国家图书馆藏。-第¢一,墈*书¢枉+ ¢蕞`歆?璋.结+埂+新?筷+
注225 参见光绪《泗虹合志》卷2《公署》。
注226 《安徽舆图表说》, 1896年印行,国家图书馆藏。
注227 参见《清高宗实录》卷1243,乾隆五十年十一月庚午;《嘉庆重修一统志》卷307《南昌府·关隘》亦作“渣津”。虽未知其与“查津”究系何种写法更为妥当,但所指显系一地。
注228 参见光绪《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152。
注229 参见录副奏折:宣统三年闰六月二十六日《江西巡抚冯汝骙呈拟裁藩司属官并各属同城佐贰佐杂教职各缺清单》,档号:03-7440,件号:03-7440-063。
注230 档号:03-2503,件号:03-2503-017。
注231 《清德宗实录》卷143,光绪八年二月丙戌。
注232 《清国史·地理志》,121页。
注233 通判、同知均称分府。此处即指泇河通判。+幻`想¢姬′ ,追~罪¨辛\漳!结-
注234 参见《清高宗实录》卷157,乾隆六年十二月丁未。
注235 《清德宗实录》卷536,光绪三十年十月丁未。
注236 参见《清世宗实录》卷88,雍正七年十一月丁亥。
注237 参见《清高宗实录》卷259,乾隆十一年二月乙丑。
注238 参见《清高宗实录》卷1396,乾隆五十七年二月庚戌。
注239 参见《清德宗实录》卷446,光绪二十五年六月辛巳。
注240 录副奏折:嘉庆十五年正月十八日湖广总督汪志伊、湖北巡抚常明《筹办改移盐捕各员扼要折》,档号:127-1341。
注241 《清国史·地理志》,322页。
注242 《清高宗实录》卷729,乾隆三十年二月壬寅。
注243 档号:03-5094,件号:03-5094-004。
注244 《清德宗实录》卷475,光绪二十六年十一月辛巳。
注245 《湖南全省舆地图表》系光绪二十二年绘,国家图书馆藏。
注246 参见《清国史·地理志》,344页。
注247 参见《台湾文献丛刊》第128种,757~758页,台北,台湾银行经济室。
注248 《台湾文献丛刊》第298种,57页。
注249 庄吉发:《从故宫档案看清代台湾行政区域的调整》所附录副奏折及录文,见《清史论集》第十四,台北,文史哲出版社,2004。
注250 《清高宗实录》卷1199,乾隆四十九年二月癸未。
注251 参见光绪《祥符县志》卷14《古迹志》。
注252 《清高宗实录》卷374,乾隆十五